“性同意”有关的法律知识点:
1.性同意必须是自愿、清醒、持续且可随时撤回的,关键点在于性同意需贯穿整个行为全程,即女性可以随时拒绝。
2.性同意≠一纸婚约(领了证仍可构成强奸),法律只看“当下是否自愿”。
3.没有精斑、膜完整的情况下,为什么可以认定强奸?我国强奸是以插入论,只要有“插入”的行为,就达到认定标准。插入多少、未完全插入都不影响。所以女性如果一口咬定实施了“插入”行为,这份证据对男性是相当不利的!
4.男性如何避免被诬告强奸?留存女方同意证据(如文字、语音),尊重对方随时喊停的权利!
订婚等于默许亲密关系是老旧观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