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回应订婚强奸案男方被判3年 订婚后发生关系,也不是天然就合法。只要女方不愿意,就是实打实的违背意愿。婚约绑不住人身权利,更不能当犯罪的遮羞布。
现场有反抗,身上有淤青,事后有挣扎。所有证据都摆着,不存在模棱两可的空间。强迫就是强迫,和有没有订婚半毛钱关系都没有。
法律从来没说,订了婚就能无视对方的想法。婚恋的前提,永远是双方都心甘情愿。只要有一方说不,继续强行做,就是踩了法律的红线。
男方被判三年,二审还维持原判。这个结果一点都不意外,也一点都不重。犯了罪就要担责,没有任何特殊豁免的理由。
别再拿风俗、婚约、既定关系说事。任何人的身体自主权,都排在亲密关系前面。不愿意,就是底线,碰了就得接受法律的惩罚。
这个案子判得明明白白。就是告诉所有人,任何关系里,强迫都没有借口。法律保护的是每一个人的意愿,不是所谓的名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