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别高估人性!山西朔州,一31岁女子和32岁男子举办了婚礼,也发生了夫妻关系,

古潭见闻 2026-02-09 07:29:17

千万别高估人性!山西朔州,一31岁女子和32岁男子举办了婚礼,也发生了夫妻关系,但没领证,41天后,男子车祸死亡,女子以妻子身份为男子端灵,抱骨灰盒,打砂锅,不料,男子400万遗产全被婆婆拿走,男子百天祭日,婆婆派4个男子将她赶出婚房,女子要求补偿,婆婆承诺给她30万,事后又反悔,还把女子告到法院,要她返还彩礼49.7万,女子急了,反诉婆婆,以妻子身份,请求分割200万财产。 山西朔州,三十一岁的张晓,怎么也想不到,一场热热闹闹的婚礼,四十一天后,就成了生死两隔的残局。 她与三十二岁的余涛,在外打拼相识,情投意合,租房同居,收入混同,连理财账户都合在一处,日子过得像寻常夫妻,只待一纸婚书,便算圆满。 两人定下婚期,摆酒设宴,宴请亲友,按乡俗行过大礼,对外皆是夫妻名分。原约好日子去领证,偏生余涛新职在即,只得暂延,说过些时日再补,谁料这一延,便是永诀。 婚后第四十一天,余涛骑摩托上班,遇车祸重伤,抢救七日,终是不治。 张晓痛不欲生,以妻子之名发讣告,操办告别仪式,回乡依俗守灵、抱骨灰、打砂锅,尽了一个未亡人该尽的所有礼数。 余家上下,那时都认她这个儿媳,丧事全程,皆以正妻之礼待她,无一句异议。 可丧事一毕,风向陡转。余涛留下车祸赔偿、存款、房产首付与月供,合计四百余万,尽数被其母亲取走,手机、账户、理赔款,一分不留。 张晓这才惊觉,所谓家人,不过是利字当头的过客。 她找婆家理论,说自己与余涛同居共财,操持家事,出资办婚,连救治费用都是她先垫付,即便未领证,也有夫妻之实,该有一份补偿。 婆家起初推诿,后经村人调解,婆婆口头应下给三十万,权当慰藉。 话是说了,钱却迟迟不兑现。更狠的还在后面,余涛百天祭日,凌晨时分,四名男子闯入婚房,摔砸器物,撕扯婚照,将张晓与她父母硬生生赶出门去。 为首的,是余涛的弟弟与亲友。 一夜之间,明媒正娶的儿媳,成了鸠占鹊巢的外人。 张晓悲愤交加,抱着余涛遗像,在村中陈情,只求一个公道。可她没想到,婆家反手就将她告上法庭,索要彩礼与各项开销,共计四十九万七千余元。 诉状上写得明白:未领结婚证,不算夫妻,所收财物皆为不当得利,理应全数返还。 婆婆在庭上放言,余父早逝,无儿无女,她是唯一继承人,张晓分文不配得。 张晓泪落当庭,她何曾想过,生前认她为妻,死后用她尽礼,分财时便一脚踢开,世间凉薄,竟至于此。 她与余涛同居日久,财产早已混同,买房首付、婚礼开销,皆有她与娘家的贴补,并非单方面受赠。 两人本是奔着长久过日子,并非虚情假意,只因工作耽搁未领证,并非不愿登记,更非骗婚。 她以妻子之礼送余涛最后一程,端灵抱骨,遵俗行事,余家坦然受之,如今却以未领证为由,全盘否认,于情于理,都站不住脚。 法律上,未登记不构成法定婚姻,不产生配偶继承权,这是铁律,不可违逆。 但法律亦讲情理与证据,同居期间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同购置的财产,并非一人独有,可按出资与贡献分割。 彩礼亦非一概全返,需看共同生活时长、财物用途、双方过错、乡俗惯例,综合裁量,并非婆家说多少便是多少。 张晓被逼至绝境,不再退让,当庭反诉,请求分割同居期间共同财产、理财收益、婚房出资及理赔款中属她的份额,合计两百余万元。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婆家又称张晓私自转走七万余元,另行起诉,案情愈发纠缠。 婆家说,张晓抱遗像、持喇叭在村中游说,损其颜面,才不得不对簿公堂。 可旁人看得清楚,若非被赶出门、承诺反悔、反被追债,一个弱女子,何至于此。 有乡邻说,办了婚礼,尽了妻责,送了终,怎不算一家人,婆家太绝情。 也有人说,没领证就是没保障,怪只怪太轻信,太看重人情,忘了法度才是立身之本。 还有人叹,人心隔肚皮,生前再好,死后一沾钱财,便露出最真实的模样。 一审驳回婆家起诉,中院裁定撤销原裁定,指令再审,彩礼与析产两案并行,至今未判。 张晓守着一地狼藉的婚房记忆,对着冰冷的法律文书,才真正明白,世间最靠不住的,往往是口头的情义与习俗的认可。 结婚证那一张纸,不是束缚,是底线,是保障,是危急时刻唯一能护住自己的铠甲。 四百多万,照出人心深浅;四十一天,道尽人情冷暖。 同居共财,务必留证;婚娶大事,必先登记。这不是冷漠,是自保,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彼此负责。 但愿此案终有公正判决,让付出者有所得,让凉薄者有所戒,让后来人引以为戒,不再重蹈覆辙。 你觉得,未领证却尽了妻子本分,该不该分得财产?婆家先认后赶、承诺反悔又追讨彩礼,是否太过绝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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