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志明(江西省政府原副秘书长)完整资料。 吴志明,男,江西南昌人,曾任江西省政

博文忆览说 2026-02-08 09:06:02

吴志明(江西省政府原副秘书长)完整资料。 吴志明,男,江西南昌人,曾任江西省政府副秘书长、党组成员,因巨额受贿与生活腐化落马,2012年12月一审被判死缓,系江西落马官员中受贿金额最高、单笔受贿最大的典型案例 。 一、核心履历 1. 地方任职:2002年起历任南昌市西湖区区长、青山湖区委书记、南昌市政府市长助理、市委常委兼政法委书记 。 2. 省级任职:2008年任江西省政府副秘书长,协助分管劳动保障、民政、金融等工作,负责重要文稿起草审核。 3. 落马与查处:2011年被查;2011年8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违纪所得被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 。 二、腐败事实与特点 1. 巨额受贿:2002-2011年,41次索取或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4732.58万元,单笔最高1129万元;在青山湖区委书记任上,年均敛财近千万元 。 2. 腐败手段:在工程项目、人事调动、干部提拔等方面为他人谋利,“边腐边升”,被归纳为“十个不”的贪腐特征 。 3. 生活腐化:道德败坏,长期与多名女性保持不正当关系,并有大量私密日记记录,成为案件重要证据 。 三、判决结果 2012年12月19日,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认定其主动坦白、有立功表现且赃款全部追回,依法从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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