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年,日军将18岁怀孕7个月的李秀英拖进了地下室,开始粗鲁地解她的衣扣。李秀英决定殊死一搏。 李秀英出生于1919年2月24日,原籍山东郓城,后随家人移居南京。那时南京作为首都,经济活跃,她家境普通,父亲从事体力劳动维持生计。她从小接受基本教育,接触简单自卫知识,这些基础在她后来的人生中发挥作用。1937年春天,她与陆浩然结婚,丈夫担任普通职员,两人生活平静。婚后不久她怀孕,本该迎来新生,但日军南侵打破一切。丈夫随政府机构撤往武汉,她因孕期不便留守南京。战争爆发前,南京居民不安,许多人逃离。她随父亲和婆婆躲入国际安全区内美国教会学校,那里挤满难民,由外国人管理,提供有限食物和庇护。生活条件艰苦,资源短缺,但这成为众多人的避难所。日军攻入南京后,城内抢掠杀戮频发,她们在地下室等待。 1937年12月13日南京沦陷,日军涌入城区,实施暴行。12月19日,三名日军士兵进入五台山小学地下室,对妇女施暴。李秀英怀孕七个月,被发现后试图隐藏,但遭拖拽。她反抗中身中37刀,伤及面部、腿部和腹部。日军离开后,她父亲发现她仍有气息,用门板抬至鼓楼医院。医院由美国医生罗伯特·威尔逊负责,他记录伤情,包括面部18处刀伤。抢救中,她保住性命,但胎儿未存活。威尔逊日记成为证据,证明日军针对孕妇的暴力。美国牧师约翰·马吉拍摄伤势照片,用于国际宣传。鼓楼医院在南京大屠杀期间处理大量伤员,国际红十字会提供药品支持。李秀英滞留医院数月,逐步恢复。她的病例记录刀伤数量和位置,后来用于审判。 李秀英的幸存被视为奇迹,体现了医务人员努力。她的案例在战后报告中反复出现,作为日军罪行铁证。1946年,南京审判日军战犯谷寿夫,她出庭作证,描述12月19日细节,指认谷寿夫为第六师团长,其部队负责南京部分区域。法庭记录显示,她的证言帮助确立责任链。谷寿夫被判死刑,1947年执行。这次审判补充东京审判,收集数百份证言。李秀英参与凸显幸存者声音重要性。她的证词纳入官方档案,影响国际对日本侵华认知。战后,她恢复日常生活,但身体疤痕永久存在。1990年代,日本右翼势力否认南京大屠杀,出版书籍质疑幸存者证言。1998年,松村俊夫在书中称李秀英为假证人,歪曲经历。她决定维权,1999年向东京地方法院提起名誉损害诉讼。 诉讼过程持续数年,涉及证据审查和证人出庭。日本法院审理中,确认她的证言真实性。2002年,一审胜诉,判赔150万日元。二审维持原判,2005年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她在诉讼中多次赴日,接受媒体采访。她的行动激发其他幸存者追究正义。这起案件暴露日本国内历史修正主义危害。李秀英胜诉后,日本媒体广泛报道,推动对南京大屠杀讨论。判决要求被告公开道歉,并支付赔偿。这成为海外华人维权的先例。历史学家认为,此案强化南京大屠杀国际共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将相关档案列入世界记忆名录。李秀英努力影响中日民间交流,她强调铭记历史而非仇恨。她的故事通过书籍和影视传播,如纪录片收录她的口述。 李秀英的经历源于普通家庭,却成为历史见证。她早年迁居南京,接受基本教育,结婚后怀孕,本应平静生活。日军侵华改变一切,她留守南京,躲入安全区。事件发生时,她反抗日军施暴,身中多刀。医院抢救保住她性命,但失去孩子。威尔逊医生记录成为关键证据。战后审判中,她的证言帮助定罪谷寿夫。1990年代面对否认,她起诉松村俊夫,胜诉推动历史讨论。她的行动体现个人对正义追求。南京大屠杀中,许多幸存者类似经历,她的案例突出针对性暴力。国际组织认可她的贡献,推动反战教育。中国政府将南京大屠杀列为国家记忆,设立纪念设施。她的后代继续讲述家族历史,参与和平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