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都不要了!”广东,一女子以留学深造但经费不足为由,要求半身不遂的父亲和帮着照顾的亲姑姑搬走,以便于自己变卖房产,姑姑:“屋里煮着你生活不能自理的父亲!”女子却一脸冷漠:“那房子本来就是我的,你们必须搬走!”双方最终闹上法庭,法院判了! 这件发生在珠海的家事纠纷,在法庭审理时的场景让人心里格外沉重,一边是攥着房产证态度强硬的年轻女子,一边是瘫在轮椅上毫无自主行动能力的亲生父亲,还有默默照料亲人十年的亲姑姑,这场本该充满温情的亲情羁绊,最后却变成了撕破脸面的对峙。 这套八十平方米的房子,是女子小时候父母掏空积蓄购置的,在她六岁时特意把产权登记在她名下,初衷只是父母想给孩子留一份安稳的保障,是藏在房产里的疼爱与期许,谁也不曾想到,这份充满爱意的安排,多年后竟成了女子想要驱逐父亲的借口。 女子的父亲早在十二年前就突发脑梗,即便手术保住性命,也落下了终身瘫痪的残疾,属于二级伤残,全身肌力极低,吃喝拉撒都离不开他人照料。 父母离婚后,女子跟着母亲离开,照顾父亲的责任就全由姑姑扛了下来,这十年间,姑姑放弃了自己的生活,常年住在这套房子里,贴身照料弟弟的日常起居,成了父亲唯一的生活依靠。 而女子在成长过程中,和父亲的联系少得可怜,平日里不主动联系,逢年过节也不回家探望,瘫痪在床的父亲,仿佛只是她人生里一个模糊的符号。 直到她计划出国留学、继续深造,需要一笔大额经费时,才重新盯上这套房产,把父亲和姑姑当成占用房屋的人,铁了心要将两人赶出家门,靠卖房凑齐留学费用。 面对亲人的处境,女子始终保持着冷漠的态度,只执着于房产证上的产权归属,反复强调房屋归自己所有,完全无视父亲没有自理能力、一旦流离失所就难以生存的现实,把骨肉亲情抛在一边,只算自己的利益得失。 珠海香洲法院在审理时,并没有单纯依据产权登记做出判决,而是结合实际情况理清了权利的轻重。 法院调查后发现,女子和母亲的经济状况并不窘迫,留学经费并非维持生存的必需开支,可这套房子,却是瘫痪父亲唯一的安身立命之所。 最终法院驳回了女子的全部诉讼请求,还依法为父亲确认了永久居住权,明确这套房产是父母基于亲情的赠与,在父亲无自理能力、无其他居所的前提下,女子的物权应当让位于父亲的生存权,只要老人在世,这套房子就不能被变卖,父亲也不会被驱逐。 法律守住了老人最后的生存底线,可破碎的亲情却再也无法修复。 判决生效后,女子即便按要求支付赡养费、定期探望,和父亲之间也只有沉默的对峙,没有眼神交流,没有家常话语,曾经视若珍宝的父女情,早已被利益消磨殆尽。 姑姑依旧日复一日照料着弟弟,看着弟弟麻木空洞的神情,也只能暗自心酸难过。 这起案件里没有真正的赢家,法律能护住老人的居所,却缝补不了被撕裂的亲情。 一本房产证没能换来留学的机票,反倒成了父女之间无法逾越的隔阂,也警醒着所有人,无论追求怎样的发展,都不能丢掉为人子女的本分,更不能为了利益舍弃最珍贵的亲情。 大家对此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下您的观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