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二娘烧烤诬陷5位顾客未付款”后续,老板娘称,她们店是先付款再就餐,1月2日,5位顾客来点烧烤,其中一名顾客说要付款,但当事人说“等下我来付”! 服务员就登记了“未付款”,等5位顾客走了之后,服务员发现本子上还写着“未付款”,就告诉了老板娘,老板娘就发了视频,“诬陷”5人未付款。 到了1月21日,当事人来到店里出示了188元的付款记录,服务员才得知自己因为工作忙,没有注意到当事人付款。 对于老板娘不道歉、还叫嚣让当事人“走程序”,老板娘解释称,是因为5位顾客要求赔偿1—3万,并发布道歉视频。 道歉视频老板娘愿意发,但赔偿1—3万老板娘就不愿意了,所以说了那句话:该走哪样流程了,那你们走就行了! 说实话,因为服务员工作上的失误,老板娘发布5人露脸的视频,侵犯了顾客的名誉和肖像权,还影响了他们的生活。 赔偿3万有点多,但一人赔偿1000元应该是合理的,最少也不能低于500吧!大家怎么看呢?


乌合之歮
看到,她们。就已经确定有她力量在发挥了。
城北的南街
瞧这倒霉名字,李二娘,就知道这家老板除了打拳什么也干不好
游子山畔
这种先付款再就餐的烧烤店还有人去吃,也是奇葩!
嘿嘿 回复 02-04 21:46
人多的话普遍要中途加菜加酒的,烧烤搞提前付款不是赶客么
那么快又一年
老套路了,故意用别人编故事引流量。同一天,接待的食客,点菜消费金额相同的,肯定不多。查一查自己手机收款记录
地球vip用户
既然规定先付款再就餐,为什么不提前告知,让消费者去猜吗?
用户30xxx88
为什么不叫三娘呢
江湖夜雨十年灯2025 回复 02-04 20:10
三娘给了扈家了
知足常乐
文中有误导的嫌疑,首先用诬陷这个词就不对,诬陷是知道他们付了款,但是故意说他们没付款,才叫诬陷,文中明显是搞错了,服务员工作失误,登记未付款,顾客后来付了款,没有及时标注,导致被误会未付款。其次,说老板娘叫嚣不道歉,后面又说老板娘愿意发视频道歉,但是觉得三万元赔偿不合理,让他们走程序。说明并非不道歉,而是觉得三万补偿太多了。客观讲,只不过误会导致的,虽说确实侵犯了顾客肖像权,对其造成了不利影响。但是能在澄清误会后,道歉并适当补偿就可以了。狮子大开口要三万,超出了合理范围,老板娘让走法律程序,该赔多少赔多少,也没有什么大问题
拒绝躺平 回复 02-04 19:26
没多大问题?你思想有问题
江湖夜雨十年灯2025 回复 02-04 20:11
你猜开店有监控没?
用户10xxx26
5个人3万多吗??说多的也就是圣母们不值钱而已
用户18xxx90
这老板有点傻啊调监控。看下桌子然后买单时间再说
天才老熊猫
幸好老板娘不姓孙,要不然你们五个都得作为食材留在店里偿还你们的僭越。
用户10xxx80
错了我错了,不敢承认,早晚倒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