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公职人员骗色又骗财,事后还给20万“练功钞”,男子获刑10个月 “警察同志

黑女 2026-01-29 13:28:17

冒充公职人员骗色又骗财,事后还给20万“练功钞”,男子获刑10个月 “警察同志,我被骗了!”台球女助教王女士(化名)情绪激动地向警方报案。而她口中的“骗子”正是此前冒充法院公职人员与其交往的李某。经法院审理,李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据王女士回忆,她与李某通过社交软件相识。聊天过程中,李某自称是某法院公职人员,时常向她炫耀自己的工作内容和社会地位。在李某的花言巧语下,王女士逐渐对他产生好感,两人约定见面。 见面后,李某提出去酒店“开房”,王女士未拒绝。事后,李某大方地拿出一个袋子,声称里面装有20万元现金,是给王女士的“补偿费”。王女士打开一看,果然是整整齐齐的钞票,便欣然接受。 可谁知,紧接着李某却面露难色,称自己急需用钱,希望王女士能先借他7000元周转。王女士想着对方刚给了自己20万,便没多想,通过手机向李某转账7000元。然而,当王女士仔细查看那20万元“现金”时,才发现这些竟然全是银行练习点钞用的“练功钞”,根本无法使用。 气愤难忍的王女士立即报警。警方调查发现,李某根本不是法院公职人员,仅是一名无业游民。法院审理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此事一经披露,迅速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调侃道:“太贪心了!我看过罗翔老师的讲解,不要那7000块钱就没事!”更多网友则表示,王女士的遭遇值得同情,但也提醒大家在网络交友中需更加谨慎,尤其是涉及金钱往来时,一定要保持警惕。 法官提醒:网络交友需谨慎核实对方身份信息,切勿被花言巧语和虚假身份所蒙蔽。一旦对方提出借款、投资等涉及金钱的要求,务必提高警惕,避免陷入骗局。同时,也提醒广大市民,使用“练功钞”进行欺诈同样构成犯罪,切勿以身试法。

0 阅读:0
黑女

黑女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