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18岁小伙网购24支玩具枪被判无期徒刑,他在法庭上撕心裂肺对法官咆哮:“请法官用我买的枪打死我,如果我死了,我就认罪!” 刘大蔚从小就喜欢各式玩具枪,老家的院子里总能看到他拿着玩具枪和小伙伴玩耍的身影,他甚至曾有过参军的梦想,对各类枪械的喜爱,早已成为这个少年生活里的一部分。 2013 年的 8 月,还未满 18 岁的他通过 QQ 认识了一位自称 “碧海蓝天” 的台湾卖家,对方专门售卖各类仿真枪,两人断断续续聊了近一年。 直到 2014年7月,刚成年的刘大蔚终于下定决心,在对方提供的台湾网站上挑选了 24 支仿真枪,还仔细将心仪的型号一一发给卖家,这笔交易包括枪支货款和代购服务费在内,一共花了30540元。 付完款后,他天天守着手机看物流信息,满心期待着这些 “宝贝” 能早点送到自己手里,却压根不知道,卖家为了躲开海关的监管,早就动了歪心思。 卖家把这 24 支仿真枪全拆成了枪身、枪管、弹夹等零散部件,偷偷藏在了饮水机的箱体内部,还通过台湾、金门、厦门、泉州好几家物流和进出口公司辗转转运,报关时还故意瞒报了货物的真实信息,想着能蒙混过关。 2014 年 7 月 22 日凌晨,福建石狮海关缉私分局的工作人员,正在按流程查验一批跨境物流货物,当查到那批标注为 “饮水机” 的包裹时,工作人员发现箱体的重量明显不对劲。 拆开外层包装后,里面密密麻麻的金属枪械部件一下子就露了出来,工作人员当场扣下了这批货物,清点后发现,正好是 24 套被拆解的仿真枪部件。 而远在四川达州的刘大蔚,对此事一无所知,依旧每天刷新物流页面,等着自己的仿真枪到货,丝毫没察觉到,一张法网已经向他张开。 8 月 31 日一早,刘大蔚正独自在家吃着泡面,几个便衣民警敲开了他家的门,亮明缉私民警的身份后,当场将他逮捕。 被查获的 24 支枪形物很快被送往专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人员按照当时的法定标准,对每一支枪形物的发射动力、致伤力等指标逐一检测,最终出具的鉴定结果成为了案件的关键。 最终的鉴定报告显示,24 支枪形物中,有 21 支是以压缩气体为动力发射弹丸的,其中 20 支的枪口比动能达到并超过了标准,被依法认定为具有致伤力的枪支。 1 支因为部分检测数据存疑,无法确定是否具有致伤力,剩下的 3 支因各项指标未达标,仅被认定为仿真枪。 2015 年 4 月,泉州中院公开开庭审理这起走私武器案,庭审现场,刘大蔚的辩护律师提交了三万余字的辩护词和三百多页的相关材料。 律师提出,刘大蔚购买这些枪形物只是出于个人收藏和娱乐的目的,从未有过走私武器的主观故意,他甚至从未实际收到过这批货物,更没有让这些枪形物流入社会,造成任何实际的危害后果,请求法院依法作出公正判决。 而公诉机关则认为,刘大蔚向境外卖家购买被认定为枪支的物品,数量达到 20 支,属于走私武器情节特别严重。 按照《刑法》相关规定,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面对控辩双方的意见,坐在被告席上的刘大蔚情绪越来越激动,最终爆发表示“请法官用我买的枪打死我,如果我死了,我就认罪!” 他始终无法理解,自己眼中的玩具枪,怎么就成了法律意义上的枪支,怎么就要为此付出如此沉重的代价。 2015 年 4 月 30 日,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刑事判决,认定刘大蔚犯走私武器罪,判处无期徒刑。 拿到判决书的刘大蔚和父母无法接受这个结果,当即向法院提起上诉,他们坚信,这个刚成年的少年只是犯了一个错,不该被判处如此重的刑罚。 为了方便申诉,刘大蔚的父母从四川达州搬到了福建,夫妻俩在宁德找了临时的工作,两人一个有肺病一个有心脏病,干不了重活,却依旧咬牙坚持。 他们租住在简陋的出租屋里,每个月大半的时间都奔走在各个司法部门之间,只为给儿子争取一个重新审理的机会。 2015 年 8 月 25 日,法院对此案作出二审裁定,维持了一审的无期徒刑判决,在这份裁定书中,法院明确表示,原审法院在审理此案时,已经充分考虑了案件的相关酌定从宽情节,最终从轻判处刘大蔚无期徒刑,量刑适当。 法律的红线从来都不可触碰,而每一起司法案件的裁判,也始终在不断的探索中,寻求着更精准的平衡。 对于这件事,您有什么想说的吗?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信源:央广网——少年网购24支仿真枪被判无期 法院称已经从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