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女子上班经常迟到,领导跟其谈话,女子又开始卖惨,说自己丈夫去世了,女儿患病了,婆婆还是个痴呆,每天早晨都要忙活一大堆。领导还真信了她,体会到女子的不容易,就给她机会,但是以后可不要迟到了。谁知道,女子收敛了一阵,之后又开始迟到,一个月迟到14次,公司这次直接就让她走人。 (本新闻来源:环球网) 据报道称,公司决定开除女子,但是女子却不服气,甚至还将公司给上诉了,要求公司赔偿自己经济损失。等到判定下来了,女子这才傻了眼。 一女子蔡女士,作为公司的老员工,一直以来工作也还算勤奋。在公司上班10多年,公司对待她也还算不错的。 作为10多年的老员工,蔡女士应该是非常熟悉公司的规章制度,但是从3年前开始,蔡女士就开始不按照套路出牌。 每天上班,蔡女士必定要迟到,而且就跟老油条一样,几乎就是天天迟到。 经过领导一番勘察,发现蔡女士每次迟到的时间,竟然还都高达10分钟。考虑到她是老员工,公司则多次提醒她,让其注意一下,以后可不要迟到了。 然而,蔡女士完全就是把公司的警告当作耳旁风,依旧是我行我素,仍然坚持经常性的迟到。 直到去年的时候,公司实在是看不下去了,要知道,她带头迟到,其他员工也会跟着学,这对于公司的管理来说,非常不利。 公司准备派出一名管理层的领导出面,跟蔡女士谈话。 谈话的时候,蔡女士就开始辩解,甚至还开始卖惨。她说自己的生活非常不容易,丈夫去世了,女儿还患上了疾病,婆婆嘛也是患上了老年痴呆。 蔡女士表示,整个家里就靠她一个人,不仅要照顾孩子、照顾老人,造成还有一大堆的家庭琐事要忙活,情况非常特殊。 因此,蔡女士提出,希望公司可以体谅自己,就原谅自己吧! 听到这番话,公司领导居然还真的比较同情她,就原谅了蔡女士之前的过错,并且让蔡女士之后要注意一下,可不要再迟到了,要么早些起床,权衡一下个人的作息时间。 之后的上班,根据观察,蔡女士确实有所收敛。不过好景不长,蔡女士又开始故技重施,她又开始迟到了。 而自此之后的迟到,蔡女士甚至开始找各种理由搪塞,要么就是公司的电梯问题、打卡机的问题、或者就是网络延迟的问题,这才导致自己没有打卡。 也就一个月的时间,公司这边统计出来,蔡女士又再次迟到14次,公司感觉,这位员工影象较差,真的给内部员工带来不好的示范。 经过一番开会讨论,最后公司决定将蔡女士给开除,解除了劳动合同。 而蔡女士却不服气,认为这并不是自己的问题。而且,在公司待了15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啊。于是,蔡女士一纸诉状,就把公司给告了。 经过一番审理之后发现,蔡女士的迟到并不是偶然,而就是她本人的习惯,这就是上班工作的态度问题。 上班一直迟到,所有员工都这样的话,那公司岂不是一盘散沙? 最后判定,公司跟蔡女士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合法解除,无需再去支付经济补偿金。 本案释法:一员工总是迟到,公司给其机会,但是之后又继续迟到,一个月迟到14次,公司跟其解除劳动合同,公司的做法是否违法呢? 根据《劳动法》规定,如果公司对于规章制度已经做出明确规定并且公示,员工就需要按照规章制度执行。在规章制度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员工仍然违规,公司也已经尽到管理责任如警告,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则合法合规。 公司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并且要求员工按照规定进行工作,在解除劳动关系之前,公司也积极协商、提醒员工,给过机会。如果员工继续犯错,辞退员工则合法合规。 本案的点就在于,第一,公司制度完备,并且程序合法;第二,员工明确违反了公司规定,影响到公司的运营与管理。 很多网友表示:公司也不是不讲情面,之前给过机会了,但是蔡女士仍然无视规则,一个月迟到这么多次,真的是贪得无厌。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确实怪不得公司。 对此,大家都怎么看呢,不妨评论区里一起来讨论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