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徐先生查银行卡时发现多了笔1.5万贷款,一打听是儿子骑电动车撞特斯拉

梅姐说法 2026-01-23 12:55:18

江苏连云港,徐先生查银行卡时发现多了笔1.5万贷款,一打听是儿子骑电动车撞特斯拉后偷偷赔钱修车。4S店当初报价1.5万多,修完发票却只开9000多,剩下六千多不知去向。4S店称外包,车主承认拿两千,徐先生投诉无果,这车到底咋修的、钱花哪了成谜。 法治现场于2026年1月22日、大风新闻等报道了这则新闻。 据报道,2025年10月,刚毕业没多久的徐先生儿子,骑着电动车匆匆赶路。在一个路口,他一个没注意,就撞上了一辆特斯拉。 很快,民警赶到现场后经过一番了解,觉得事故不算特别严重,建议双方私了。 特斯拉车主看了看自己的车,皱了皱眉头,但也没多说什么,只提出一个要求,让把车修好就行。 徐先生的儿子看着被撞的车,他怕家里人知道后会责怪自己,更怕给家里带来经济负担。 10月12日,思来想去,他做了一个大胆又糊涂的决定,他偷偷用家属的附属卡,贷款了1.5万元,打算用这笔钱来赔给车主修车。 接下来,他表面上装作若无其事,心里却一直忐忑不安,他盼着这事能就这么过去,可纸终究包不住火。 11月,徐先生在查银行卡的时候,突然发现多了一笔1.5万的贷款,他一下子就懵了,赶紧问家里人,这才知道是儿子干的好事。 徐先生决定去4S店问个清楚,到了4S店,他向工作人员索要车辆的维修记录和发票。 工作人员磨磨蹭蹭地拿出了发票,徐先生一看,发票上的金额是9000.5元,这和他儿子赔的1.5万相差甚远。 徐先生又要求看报价单,报价单上却写着1.5万多。他质问工作人员:这中间差了六千多,钱都花哪去了。 工作人员说:有4000元是外包出去维修的,用的是现金支付,所以没有登记。 徐先生接着问:那剩下的两千多呢? 工作人员说:车主拿走了。 徐先生觉得不可思议,他赶紧联系车主。 车主倒也承认拿了2000元,可当徐先生问这2000元是什么费用时,车主却说是误工费之类的,但却拿不出任何凭证。 徐先生觉得这里面肯定有问题,他向相关部门投诉,希望能得到一个合理的解释。 记者也联系了4S店和监管部门,可4S店那边总是含糊其辞,监管部门也表示信息不畅,调查起来有困难。 记者又联系了特斯拉客服,客服表示会进行调查。截至2026年1月22日,还是没有得到任何反馈。 徐先生心里很郁闷,这车到底是怎么修的,钱到底都花在了哪里,就像一个谜团一样,怎么也解不开。 他的儿子也后悔不已,早知道会闹成这样,当初就不该瞒着家里贷款赔钱。 可现在说这些都已经晚了,事情已经陷入了僵局。 4S店维修不透明,车主拿钱没凭证,孩子瞒着贷款,这些问题到底该怎么解决呢? 4S店维修的时候,把部分业务外包出去,却没有提前告知徐先生,而且外包的4000元用现金支付还没有登记,发票金额和报价单也不一致。 车主拿了2000元,却拿不出任何凭证说明这钱的用途。孩子瞒着家里人贷款赔钱,这也在一定程度上给家庭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4S店在维修过程中,将部分业务外包,却没有提前告知徐先生,这就侵犯了徐先生的知情权。 徐先生有权知道车辆维修的具体情况,包括哪些部分是外包的,外包的费用是多少等等。 《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4S店报价单上的金额和发票金额不一致,这就涉嫌违反了发票管理的相关规定。徐先生有权要求4S店按照实际维修费用开具发票。 车主拿的2000元,没有凭证说明用途。 如果这钱是4S店和车主串通起来私分的,那就可能涉嫌诈骗或者侵占等违法行为。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目前,市场监管部门说4S店无明显违规,可从实际情况看,这事确实存在很多不合理的地方。 希望相关部门能好好查查,给徐先生一个明白的说法。要是真存在违法行为,一定要依法处理。 大家觉得在这件事里,4S店、车主和孩子,谁的责任更大一些呢? 有的人说4S店肯定有问题,故意虚报价格,有的说车主没凭没据的,不该拿那2000元,孩子太不懂事,遇到事儿不该自己扛着。 徐先生每天都在为这件事发愁,他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他只希望能有一个公正的结果,让这件事能有个了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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