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谅山省警察。发现陈伯德驾驶一辆车牌号为12A-062.91的马自达3汽车,朝谅山—河内方向行驶,有运输毒品的迹象。谅山省警察局和谅山省友隆县警察局的专业单位制定了逮捕计划并安排了力量和手段。 下午2时00分左右,在友隆区东滩公社荣东村82公里处发现德某驾车行驶时,交警大队工作组责令该车停车接受检查。然而,却加速逃跑。 当到达友隆镇雄江街25巷时,由于无法控制车速,Duc的车开到路边翻车。陈巴德随后打开车顶通风门,抓起武器逃入住宅区并开枪激烈抵抗抓捕部队。 谅山省警察部队采取专业措施,于下午6点15分控制并逮捕了陈巴德,确保了人民和抓捕人员的安全。 通过对人和车辆的盘查和搜查,谅山省警方发现并没收了: 1支K54枪,含5发子弹(其中1发子弹已上膛); 1把柯尔特枪,2.5公斤疑似冰毒的白色晶体; 4把剑、5部手机、1台平板电脑和21,590,000越南盾。 紧急搜查Hoang Van Thu区“老大”住处,警方没收(约1公斤)涉嫌毒品; 500粒可疑合成毒品;美国草200克;药品模具1套; 8亿越南盾; 3把枪(1把AK枪;1把Z92枪,1把霰弹枪)163发子弹; 2枚手榴弹、3个电子秤以及许多相关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