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人开盒1200余条明星网红信息被判赔10万】1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一批个人信息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共6件,其中浙江检察机关办理的诉周某某等人“网络开盒”侵害公民个人信息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2023年7月至2024年3月期间,周某某等六人(含部分未成年人)在某境外软件上创建、管理专门用于“开盒”的三个频道。六人通过共享、购买及利用“社工库”机器人搜索等途径非法收集公民个人信息,并先后在上述频道内发布1200余条包含明星、“网红”、社会热点事件当事人等不特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浏览量超过400万次。六人通过在频道内发布广告、互相推荐等方式,增加频道热度,并吸引他人付费查询、购买个人信息,从中非法牟利。同时,六人在发布部分个人信息时,附加侮辱性评语,甚至组织、煽动频道关注者对“开盒”对象进行电话、短信骚扰和辱骂,严重侵害不特定主体的个人信息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检察机关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依法对“开盒”者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最终,“开盒”者被判赔偿1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