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一意孤行非要骑马渡河,被水冲走溺亡后,家属把同行人以及文旅局,甚至是好心为其加油的人都给起诉了,这人咋能这么不讲理呢! 这起事件发生在24年8月份的时候,徒步爱好者刘某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一未开发区域进行探险徒步,在途中与韦某相识并结伴前行,他们经过一河道时花钱请牧民带他们,牧民探路发现太危险提议河边露营。而刘某认为河边全是石头不好露营,所以坚持要骑马过河。结果过河的时候三人连人带马被河水冲走。 韦某自救得以保住一条命,刘某溺水丧了命。事后刘某的家属就把韦某、一协助文体局办事的甲公司、当地的文体局、还有当地一好心给刘某乘坐汽车的养蜂户陈某给一并起诉了,要求他们承担各项损失一共是85万之多。好在的是最终法院主持了正义,认为刘某自愿参加一定风险的活动,应该自担风险,所以驳回了家属的全部诉求。 虽然说利用法律来维权,是每个人的权利,可我觉得对于类似无理取闹式的维权,在事后是否也需要追究一下他们的责任?因为他们不仅是给他人造成了困扰,而且也着实是在浪费法律资源。如果只是轻飘飘地以驳回全部诉求作为结果,那以后恐怕会有更多地人有样学样。所以我觉得以后,可以考虑诬告追责的事。 另外我想说这个刘某的行为问题,其实他的行为跟前段时间,那几个违规穿越鳌太线遇难的人,是一模一样的。虽然最后都是悲剧,但说句真心的话,我并不觉得,他们是值得同情的。之所以如此,无非是他们的行为说好听点叫做探险,说不好听点不就是在作死吗?人看似是很强大,但是在大自然面前,其实跟蚂蚁没太大的区别。 今天你可能幸运,躲过了各种危险,保住了自己的一条命,但你明天未必有如此幸运。因此对于这群人来说,发生意外不过就是时间早晚的问题。可悲的是,即使是有了这么多血的教训,依旧还是有人不听劝,继续我行我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