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南京彭宇案起,“扶不扶”便成了横亘在大众心头的一道道德拷问。就像湖南曾发生的一起事件,一名男子好心扶起摔倒老人,却反遭讹诈,若非现场监控清晰还原真相,男子恐怕只能百口莫辩,蒙受不白之冤。更令人心寒的是,那些恶意讹诈的人,往往最后无需付出任何代价,近乎零成本的敲诈勒索,不仅寒了行善者的心,更败坏了社会风气。 面对这种扶人反被讹的乱象,亟待国家通过立法层面予以规制。建议明确规定,被讹诈的施救者有权向讹人者索要双倍经济与精神损失补偿;同时,将恶意讹诈行为纳入个人失信惩戒体系,让讹人者在信贷、出行、就业等方面处处受限。唯有以法律的刚性约束,击碎“讹人零成本”的侥幸,才能驱散人心的寒意,让见义勇为者敢扶、愿扶,让社会重拾人心向善的底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