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心!珠海女子为留学卖房款,把脑梗父亲告上法庭,法院判决大快人心 都说血浓于水,可广东珠海这桩家事,看得人脊背发凉! 一名女子为了凑出国留学的费用,竟要把行动不便的脑梗父亲扫地出门,协商无果后,直接将父亲和照料他的姑姑告上了法庭。 这房子到底是谁的?为啥女儿能如此理直气壮? 事情得从2008年说起。当年女子父母买下这套80多平的房子,2010年办房产证时,直接登记在了年仅6岁的女儿名下。 可也是在这一年,意外降临——父亲突发脑梗,开颅手术后捡回一条命,却落下二级伤残,左胳膊左腿完全不听使唤,生活根本无法自理。 从那以后,这套登记在女儿名下的房子,就成了父亲的安身之所。老家务农的姑姑放心不下弟弟,常年奔波过来照料,洗衣做饭、翻身擦背,日复一日从没间断。 2013年父母离婚,房子没被分割,依旧在女儿名下。女孩跟着母亲生活,渐渐和父亲疏远,探望的次数越来越少。 后来女子出国读完本科,想继续深造,可家里经济拮据,凑不出学费。这时她突然想起,自己名下还有一套房。 在她看来,房子是自己的,卖掉换学费天经地义。可她忘了,房子是父母出资购买,当年登记在她名下只是父母的爱;更忘了,里面住着的是无房可住、没钱租房的病重父亲。 她找到父亲和姑姑协商卖房,父亲哭诉自己搬走就没地方落脚,姑姑也再三解释只是来照顾弟弟,绝非占房。可女子眼里只有留学梦,协商彻底谈崩。 最终,她铁了心一纸诉状,要求父亲和姑姑腾退房屋。 庭审现场压抑得让人窒息,一边是白纸黑字的房产证,一边是血浓于水的亲情与赡养义务。 好在法院的判决守住了底线!法院驳回了女子的诉求,明确表示:赡养父亲是她的法定义务,房子虽登记在她名下,但系父母出资购买的纯获利财产,不能违背公序良俗把病重父亲赶走。姑姑的照料行为合法合理,并无不当。 宣判后,父亲攥着帽子指尖发抖,一言不发;姑姑默默帮弟弟拉好外套;女子则急促地收拾材料,始终没看父亲一眼,肩膀微微耸动着走出法院。 这事在网上吵翻了天。有人说女子太冷血,学历再高,不懂孝道也是白搭;也有人共情她的留学压力,觉得房子是她的合法财产。 但说到底,房产证能证明物权,却抹不掉血缘和责任。父母倾其所有给孩子铺路,孩子怎能在父母病重时,为了自己的前途断了父亲的生路? 你觉得法院的判决合理吗?如果是你,会怎么平衡留学梦和父亲的安身之所?评论区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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