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武汉刑场上跪着一个颤抖的身影,曾经万众瞩目的“刘三姐”程春莲,此刻面

金建嘉琪 2026-01-15 13:15:01

1992年,武汉刑场上跪着一个颤抖的身影,曾经万众瞩目的“刘三姐”程春莲,此刻面如死灰,双手被紧紧捆绑。行刑的枪口抵住她的后心,她突然发出撕心裂肺的喊叫:“我是为国家做贡献,应该得到奖励!” 程春莲于1955年3月24日出生在湖北省黄石市铁山区的一个工人家庭。那时家庭条件一般,她从小就展现出对歌舞的兴趣。1970年,15岁的她通过选拔进入黄石歌舞团,成为一名学员。团里训练严格,她每天参与基本功练习,包括声乐和舞蹈基础。1971年,她正式成为演员,每月薪水固定在36.5元,这在当时相当于城市中级工人的收入水平。她在团里主要负责配角演出,积累舞台经验。 几年后,她的机会到来。排演歌舞剧《刘三姐》时,原主演因病缺席,她主动接替角色。通过反复排练,她掌握了山歌演唱和身段表演。这部剧在湖北省汇演中获奖,她的表演得到认可,月薪逐步上升到300元。这在80年代初的普通工人收入仅百元左右的时代,显得格外突出。她在黄石歌舞团的地位稳固,经常参与地方演出。 然而,外部环境的变化影响了她。80年代改革开放初期,她接触到更多商业信息。1985年,她办理停薪留职手续,携带积蓄2000元南下深圳。深圳特区成立不久,她先在电子厂工作,负责流水线装配。三个月后,她转到酒店担任迎宾,处理日常接待。后来进入贸易公司做销售,负责产品推销和客户维护。 在贸易公司,她通过一次大订单赚取提成,但只有500元。这让她意识到固定工资的局限性。1988年5月,她在江西九江石油公司招待所办理手续时,结识渤海石油公司供销处梁述胜。他负责石油指标分配,她通过多次接触获取首批50吨液化气指标,转售给湖北炼油厂,获利14万元。这笔钱在当时能买下北京二环边的房产。 此后,她扩大规模。在蛇口租住高级公寓,准备酒水和用品接待梁述胜。两年内,她倒卖6000多吨汽油和柴油,存款接近百万。她将资金分散存放,北京存美元,天津存日元,家乡存人民币。外出时携带20多本存折,确保安全。但她的行为逐渐暴露风险,转售对象炼油厂长遭举报,调查延伸到她。 1988年7月,她进入黄石市工业供销总公司石油协作公司,不到一个月升为副科长。她与浠水县石油公司订立口头协议,代购1000吨汽油,每吨收取140元信息费。截至1989年1月,她从渤海石油公司代购2700吨汽油和2500吨柴油,分7次供应浠水县石油公司,对方支付76.75万元。 这些交易基于她与梁述胜的关系。调查显示,开房记录长达三页。她利用职务便利,私下收取费用。1989年6月,她被逮捕。检察院从她的住所搜出多本存折,总额76.6万元,加上外币相当于巨款。案件被列为全国六大经济犯罪案之一。 逮捕后,她在审讯中对部分金额否认。法庭审理时,她辩称这些收入是为国家创收所得。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受贿罪成立,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案件上报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过程持续近三年。她拒绝提供任何从轻情节。 1992年4月3日,执行死刑。她时年37岁。她的案件反映了80年代经济转型期的一些乱象,许多人通过倒卖紧俏物资获利,但她因数额巨大而成为典型。家乡堂屋仍挂着她演刘三姐的旧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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