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带女朋友去某私房餐馆吃饭,点了一个红烧兔子肉,一个清蒸鲈鱼,一个葱油白蟹和一个冬笋雪菜汤,共三菜一汤外加两碗米饭。 菜上齐后,两人开吃。大约过了十分钟,女服务员来告诉男子,“先生,不好意思,你们的菜上错了,把别桌点的红烧野生穿山甲肉当成红烧兔子肉送上来给你们了,你们吃的不是兔子肉,而是野生的穿山甲肉,所以买单时得按红烧穿山甲肉算”。 男子问,“红烧野生穿山甲肉价格是多少”。女服务员告诉男子说,“每盆红烧野生穿山甲肉价格是32000万元。你们总共消费32340元,我们老板说了40元零头免去,结账时收你们32300元”。 男子听了这个价格,知道自己碰到黑店了。就理直气壮的告诉服务员,“你们上错菜是你们自己的事,再说你们上菜时也没告诉我们这是穿山甲肉,所以关我们什么事,我们肯定是按点的菜单买单,多一分钱也不会买单的”。 这时,老板带着两个黑脸壮汉出来了,气势汹汹的告诉男子,“如果你们没动过筷子可以退,可你们已吃过了,那就必须得买单,如果你们不买单,休想走出这个门”。 男子也是见过世面的人,心想穿山甲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我必须得先拿到证据才能治他们,否则还真的走不出这个门。 男子说,“你们说野生穿山甲肉就野生穿山甲了吗,有什么证据能证明你们这是野生的穿山甲肉呢”?老板说,“当然有证据的,我们有送货单能证明。”老板说完就叫会计把进货单送了过来,让吃饭男子看。 男子一看,还真有送货单,单子上写的明明白白,货物为野生穿山甲一只。虽然不是正规的发票,是手写的,但上面有送货单位,收货单位名称,还在送货单位上盖了鲜红的公章。 男子想,有了这个证据就好办了。 看完送货单,吃饭男子马上笑了起来,说“还真的是野生穿山甲,这下没事了,今天这单我买”。 不过男子又说,“老板,我告诉你吧,我们今天是公款消费,买单是没事的,反正又不是我自己出钱,但是,你得给我写张证明,证明我们吃的是野生穿山甲肉,否则去报销时发票老总不会签字,以为我们骗他呢”。 饭店老板一听,立马就说,“这好办,我现在就给你写”。 不一会,饭店老板把亲自写的一张证明,送了过来,上面明明白白写着消费一盆野生穿山甲肉,价格是32000元,还有老板签字和饭店公章。 吃饭男子一看,挺好。就对饭店老板说,“老板你去忙吧,穿山甲肉我们第一次吃,我们要慢慢享用,吃好了,我们直接到前台买单,你放心吧”。 老板见问题已解决,就笑着,“你们慢慢吃吧,我去忙了”。 见老板不在了,吃饭男子给旁边女子使了个眼色。 女子借上厕所的机会,立马向市林业局森林派出所报了警。 十五分钟后,森林派出所民警来到了饭店。经过一番调查了解后,把饭店的老板和厨房冰柜里的剩余的穿山甲肉带走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