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开征反倾销税 此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施行的贸易救济举措,旨在维护公平贸易秩序,保护国内产业免遭国外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即“倾销”)的价格进口所造成的损害。 征收反倾销税有着一套严谨的法律流程。首先,需由国内产业或其代表提出申请,商务部会对是否存在倾销、国内产业是否遭受实质损害以及两者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展开调查。作出最终裁定后,由商务部提出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依据该建议作出决定,再由商务部予以公告,海关随后执行。 🔍 最新动态 依据最新公告,中国自2026年1月14日起,对原产于美国和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持续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 * 美国公司:税率为53.3% - 57% * 韩国公司:税率为4.4% - 113.8% 这一决定是基于商务部的期终复审裁定,认定若终止征收反倾销税,倾销行为可能继续或再次出现,并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 📝 其他近期案例 除上述最新举措外,近期中国还实施了其他反倾销行动: * 对欧盟的猪肉及猪副产品:自2025年12月17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猪肉及猪副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 对日本的二氯二氢硅:商务部已于2026年1月7日决定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二氯二氢硅开展反倾销立案调查。 反倾销税的征收期限通常不超过5年。但经复审确定终止征收反倾销税可能致使倾销和损害继续或再次发生时,征收期限可适当延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