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身家的浙江女企业家于文红这两天被推上热搜,她在阿尔巴尼亚同居三年、育有一子的

颜冬白云 2026-01-09 00:49:06

千万身家的浙江女企业家于文红这两天被推上热搜,她在阿尔巴尼亚同居三年、育有一子的男友罗兰多突然提起分手要分财产,于女士一拍脑门才发现两人虽然没领证,但当地民法把这段同居视作事实婚姻,邻居作证加上孩子血缘就够用,房子车子公司股份统统可能进共同财产清单,官方说法写在今年最高法一份跨国夫妻财产分割案例里,板上钉钉 麻烦看官老爷们右上角点击一下“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又能给您带来更多优质的内容,感谢您的支持! 在中国语境下,没有领证就不算婚姻,财产归属相对清晰,最多是同居关系下的个别财产争议。但在阿尔巴尼亚,民法体系对“事实婚姻”有明确承认,只要长期稳定同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且存在子女或共同社会关系,就可以直接被视为婚姻关系。是否领证,并不是决定性条件。   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于文红在当地购置的房产、车辆、公司股份,甚至部分经营收益,都有可能被纳入“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男方并不需要拿出结婚证,只要邻居作证、孩子的血缘关系成立,再结合长期同居事实,就足以启动财产分割程序。   这并不是坊间传言,而是已经被官方案例确认的法律实践。今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一份涉外婚姻财产分割典型案例中,就明确提到类似情形,强调尊重婚姻关系成立地的法律认定结果。   也就是说,这不是一场“情感博弈”,而是一场标准的跨国法律适用问题。中国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通常会遵循涉外民事关系的冲突规范,优先适用婚姻关系成立地或共同生活地的法律。只要阿尔巴尼亚法律认定这段关系为婚姻,中国法院在承认和执行阶段,往往也会予以尊重。   很多人会问,一个成功的女企业家,为什么会在这种问题上“翻车”?答案其实并不罕见。第一,对海外法律环境的低估。很多人潜意识里仍然用国内的法律逻辑去套国外生活,认为“没领证就安全”,却忽视了大陆法系国家中普遍存在的事实婚姻、同居财产共有制度。第二,对感情与资产边界的模糊处理。在亲密关系中,资产安排往往被情绪压倒,缺乏前置的法律设计。第三,对跨国风险的系统性忽视。一旦涉及不同法域,个人经验几乎失效,风险呈几何级放大。   更值得注意的是,这类案件并非个案。随着中国企业家、投资人、自由职业者在海外长期居住、创业、生活,类似的法律冲突正在不断出现。有的是被认定“自动结婚”,有的是因为共同账户、共同居住而被推定财产混同,还有的在分手后才发现,对方早已具备完整的法律主张基础。等真正走到法院阶段,往往已经来不及补救。   从目前披露的信息看,于文红即便积极应诉,能够完全保全资产的空间也相当有限。即使部分资产可以通过证明“婚前个人财产”“独立经营”来主张排除,漫长的举证、审理和跨国执行过程,本身就意味着巨大成本。而对方提出分手并主张财产,恰恰踩在法律认可的节点上,谈不上道德与否,只是规则使然。   这件事之所以引发广泛讨论,并不只是因为金额大、身份显眼,而是它击中了一个长期被忽视的现实问题:在全球化背景下,感情关系早已不再是纯粹的私事,而是一种可能深度绑定法律与资产结构的风险源。一段看似“没有名分”的关系,在另一个法域中,可能已经具备完整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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