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女子和丈夫结婚30年,就被家暴了30年,不但被烟头烫,还被拿刀子划

每日案论 2026-01-08 17:31:11

黑龙江哈尔滨,女子和丈夫结婚30年,就被家暴了30年,不但被烟头烫,还被拿刀子划身体,他威胁女子,导致女子不敢报警,也连累儿女被打,甚至连前儿媳也不放过,女子和丈夫的争吵中,眼看丈夫又要动手,女子想起这30年的痛苦,她举起斧头和板砖,反杀丈夫,结束了丈夫的生命。 靳艳华在家中和丈夫曹富爽争吵,她一路被曹富爽追赶出来,一边骂一边想打她。 她无比的害怕,往日那恐惧的一幕幕,一幕又一幕闪现在她眼前,让她浑身发抖。 30年了,她一次又一次被丈夫往死里打,每一幕都让她刻骨铭心。 曾经,在儿子七八岁的时候,丈夫逮住她就打,直接把她打晕,只留一口气,然后用水浇醒她。 轻则,丈夫就拿烟头烫她,那钻心的疼,时时刻刻提醒着她,不要惹丈夫生气。 可她越忍耐,丈夫越得寸进尺,一个不开心又拿着一把弹簧刀,在她的身上划伤。 她看着丈夫步步逼近,知道自己一旦被丈夫追上,又免不了被拳打脚踢,皮开肉绽。 这是30年来的家暴日常,这30年来,她太害怕了,却又不敢报警,丈夫时时刻刻地威胁她,让她在恐惧中一次又一次被家暴。 没想起这些过往,她双手又开始发抖了,恐惧的心,让她不想再继续承受下去了。 为了这个家,为了儿女,她真的想结束这一切,如果这30年来,丈夫家暴她,能换来家庭安宁,她也就认了,为了儿女们的幸福,她愿意付出。 但是她的儿女也被打,甚至前儿媳就是因为她丈夫的家暴,她离婚走了,年幼的孙女也没有被放过,也被殴打。 为了家人,靳艳华回头看了一下愤怒的丈夫,她不想再软弱,为了自己,为了儿女,她决定结束这一切。 正好,前方就有一把斧头,她举起斧头,朝着曹富爽的头击打,紧接着又拿着板砖击打他的头,最终他倒下了,失去了生命。 曹富爽离世了,靳艳华也知道,自己终究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她认罪认罚。 自从发生这件事,她知道她的30年的家暴史结束了,儿女也会新生活,而她也做好了打算,为自己的行为承受应有的代价。 让她意外的是,自从发生这件事情,所有的亲属竟然谅解了她,并没有追究她的责任。 甚至100多名的村民自发联名,要为她求情,甚至有一个村民说:“她并非一个坏人,她只是走投无路了。” 原来这30年来,她的遭遇,每一个亲属都看得见,村民们也看在眼里,急在心里。 或许靳艳华的举动,结束了她的家暴悲剧,大家其实也正为她松了一口气。 只是发生这样的事情,并非是亲属们的谅解,和村民们的联名求情,就可以帮得到她的,毕竟发生这样的事情,她需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因为这件事在案发时,其实靳艳华并没有被丈夫家暴,在这种情况下,靳艳华作出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就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 既然靳艳华已经犯罪,即使认罪认罚,获得亲属谅解和村民联名求情,依然难以减免她的刑事责任,她为此被判了11年的有期徒刑。 结婚30年,被家暴了30年,这真不是一般人能够承受的,这样的婚姻也不是靳艳华想要的,她为了不被丈夫威胁,她为了儿女,忍气吞声,默默地承受着这一切,更不敢报警,也不敢提离婚。 兔子急了也会咬人,30年的家暴,早已让她不堪重负,她这才会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结束丈夫的生命。 实际上曹富爽的家暴行为,只会把妻儿越推越远,他把家暴行为建立在妻儿的痛苦之上,在家暴妻儿的事情上,寻找成就感,他的人生就注定悲哀。 家暴行为实际上也是非常不利于家风建设的。 《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一旦家暴到家人身上,家人害怕恐惧,难以在家获得安心。 遇到这样的事,靳艳华忍了30年,她早就该站出来了。 可因为她的忍耐,不但让她没有获得幸福,子女也跟着遭罪。 幸好她的遭遇被家属和村民们都看在眼里,大家愿意为她求情。 可见大家对家暴的行为也是非常厌恶的,遇到家暴行为一定要坚决说不。 那么你对靳艳华的遭遇有何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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