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鹦鹉吵架车祸案明天终于要判了! 就因为和女友争鹦鹉啥时候学舌这点破事,廖某某在限速40的景德镇城区,把车踩到129km/h,女友喊“前面有人快减速”,他跟没听见似的,直接撞死一家三口,连刚满1岁的宝宝都没放过。 现在关键争议引发热议:是定交通肇事罪(顶格7年),还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能判死刑)。 我就想骂句离谱:这点鸡毛蒜皮的破事,就能把马路当情绪发泄场?限速40开129,相当于在菜市场里开赛车啊!辩方还说“情绪崩溃、不熟悉电动车”,情绪崩溃就能拿别人的命撒气?不熟悉电动车你不会踩刹车? 有人说“他不是故意的”?扯呢!他明明知道踩油门会撞人,明明听见女友提醒了,还是踩到底了!这不是故意是什么?一家三口的命,换7年?换成你家孩子被撞飞,你能接受? 3条命啊,有刚会喊“爸爸妈妈”的孩子啊!要是这都能轻判,以后是不是谁都能拿“吵架上头”当免死金牌? 说真的,这哪是交通肇事,分明是把车当凶器的故意杀人! 大家说,这罪该怎么定?

用户10xxx73
死刑!
用户10xxx00 回复 01-09 14:29
判一次死刑不够拉起来再判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