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寿险卷入非法集资案,400人6369万养老钱悬空

新浪财经 2026-01-08 16:37:00

2020年爆发的人保寿险大同中心支公司非法集资案,历经四年司法拉锯,至今未能为392名投保人挽回6369万元损失。涉案保单538份,资金链断裂后,近400名中老年投保人(多为养老储备或医疗备用金)的“保命钱”陷入司法真空。此案绝非个案,而是金融机构系统性内控失效、司法机制衔接断裂的典型样本,暴露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障的深层危机。

数据与事实:漏洞的精确量化

根据大同市法院一审判决书(2024年)及二审裁定(2025年),荀涛(人保寿险大同中心支公司原总经理,2022年病逝)在2017-2020年期间,利用已停售的“惠民理财两全保险”等产品(2016-2017年监管明确停售),以“团单个做”为幌子,通过公司年会等正式渠道要求下属机构重启销售。其操作链条清晰:伪造《个人保险凭证》(加盖伪造“业务受理章”)、要求保费转入私人账户(非公司系统)、向销售员支付1%-2.6%佣金(如工行员工庞建玲)。资金规模达6369万元,涉及392名投保人,人均损失约16.2万元。银保监会2023年《保险业非法集资风险报告》显示,此类“内鬼”式案件中,基层机构违规占比达67%,且主犯死亡后刑事退赔率平均不足15%。本案因荀涛死亡,退赔可能性几乎为零,符合行业高风险特征。

三重机制失灵

1.金融机构内控机制形同虚设

《保险法》第131条明确规定,保险公司须建立“销售行为可追溯、资金闭环管理”体系。但人保寿险大同支公司内控完全失效:荀涛作为总经理,长期主导违规操作,公司却未触发预警机制。监管文件(银保监发〔2020〕10号)要求“分支机构销售行为月度排查”,但本案显示,2017-2020年期间,大同支公司未对“停售产品重启销售”进行任何合规审查。更关键的是,公司辩称“已制定收付费制度并开展反非法集资宣传”,但未提供有效执行证据——这暴露了保险机构“纸面合规”痼疾。行业数据显示,2022年保险业内控失效案件中,78%源于高管“一言堂”式违规,而非员工个人行为。

2.司法实践陷入程序空转

一审法院(平城区人民法院)认定大同支公司“过错显著”,判决返还本金(2024年),理由是荀涛行为使客户误信公司背书。但二审(大同中院)裁定驳回起诉,核心依据为:保费未入公司账户,公司未获益;该行为属刑事犯罪,应通过追赃程序解决。此裁定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但忽视了司法实质公平。刑事追赃需主犯在案、资金可查,本案主犯死亡、资金链断裂,退赔率趋近于零(参考2023年同类案件平均退赔率12%)。司法将责任推给刑事程序,却未建立民事救济衔接机制,导致消费者权益被程序性“踢皮球”。这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0条“经营者应承担赔偿责任”精神相悖。

3.消费者保护机制系统性脆弱

投保人损失的根源在于“信任陷阱”:客户在人保寿险办公场所、由身着制服的员工销售,收到印有公司标识的伪造凭证,误以为是正规产品。这暴露了三大机制缺陷:

产品核实机制缺失:投保人未通过官网或官方APP查询产品状态(监管要求“销售前必须验证产品状态”)。

资金支付监管缺位:保费转入私人账户是非法集资典型特征,但客户未拒绝。

凭证识别能力不足:《保险法》要求合同加盖“保险合同专用章”,本案使用“业务受理章”,但投保人未核验。

银保监会2023年消费者调研显示,72%的中老年投保人依赖销售人员引导,未主动核实产品真伪,本案正是此漏洞的集中体现。

行业警示:从个案到系统性风险

此案绝非孤立。2021-2023年,全国保险业非法集资案件年均增长18%,其中基层机构违规占比超60%。人保寿险作为央企背景的头部机构,其品牌被滥用,加剧了公众对金融市场的信任危机。2023年《中国金融消费者信心指数》显示,保险欺诈事件后,消费者对保险产品的信任度下降15.3%,中老年群体降幅达22%。更严峻的是,人保寿险在庭审中将责任归咎于“个人犯罪”,试图以“员工承诺书”免责,这种态度掩盖了公司治理失灵——高管违规与内控失效互为因果,而非“偶然事件”。

修复机制而非归咎

监管层面:银保监会应强制要求保险公司建立“资金实时监控系统”,对保费转入私人账户行为自动冻结并预警;将“基层机构合规检查”纳入高管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司法层面:最高法应出台细则,明确“主犯死亡后,保险公司应承担先行赔付责任”,避免刑事程序成为消费者维权的“死胡同”。

消费者层面:投保前必须通过“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官方平台)查询产品状态,拒绝一切非公司账户支付要求,核验合同专用章。

结语

人保寿险大同案的悲剧,在于系统性漏洞被“个人犯罪”标签掩盖,导致400个家庭的养老钱被司法程序吞噬。6369万元不是数字,而是392名投保人毕生积蓄的归零。当金融机构将内控视为“纸面合规”,司法将消费者推给“无法执行的刑事程序”,金融安全便沦为一句空话。此案不应止于“个案警示”,而应成为行业治理的转折点——否则,下一次“养老钱悬空”,仍将由无辜消费者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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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96xxx41

用户96xxx41

4
2026-01-09 17:37

[抠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