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名男生见好友被打,上前劝阻时遭到多人围殴。男生倒在地上时,正好摸到一个碎酒瓶,于是立即反击,谁知一时失手造成其中1人重伤。后男生被判了3年有期徒刑,但男生认为自己面对多人围殴,迫于无奈才进行的反击,应当属于正当防卫,二审维持了一审判决。男子还是不服,提起申诉。再审法院给出了不同看法。 故事发生在2021年12月29日的夜晚,河南某乡镇的街头寒意十足,一场因情感纠纷引发的殴打正在悄然上演。 当晚,姚某申带着女友和几位朋友聚餐庆生,席间无意间得知同行的张某源曾是女友的前男友,心里顿时升起一股火气。 饭局结束后,同行的李某深看出了姚某申的不满,主动提议在送张某源回家的路上“教训教训他”,这个提议立刻得到了姚某申的认同。 当车辆行驶到当地一所初级中学附近时,姚某申故意让张某源下车,随后和李某深一同上前,对着张某源拳打脚踢起来。 当时和张某源并肩而行的小张,看到好友突然遭到陌生人的围殴,根本没多想就冲了上去,一边试图拉开施暴者,一边大声警告对方“再不停手就报警”,满心希望能靠自己的劝阻平息这场冲突。 可小张的善意和警告,不仅没让施暴者收敛,反而彻底点燃了对方的怒火。李某深先是恶狠狠地推了小张一把,见小张没有退缩,又率先挥起手给了小张一记耳光。被突然袭击的小张下意识地还击了一耳光,这一下彻底让冲突升级。 原本围着张某源打的几人,瞬间调转方向,把小张当成了主要目标,几个人轮番上阵,对着小张拳打脚踢。 身材单薄的小张在多人围攻下毫无还手之力,很快就被其中一人王某阳一脚踹到了路边的排水沟里。 即便小张已经倒地,施暴者也没有停手的意思,李某深、李某晴等人跟着跳进沟里,继续对着小张的头部、身体猛踹,混乱的场面让路过的几个行人都不敢上前劝阻,只能远远看着着急。 小张蜷缩在沟里,感觉自己的意识越来越模糊,身上的疼痛感不断加剧,就在他觉得快要撑不下去的时候,手指突然触碰到了一块尖锐的东西——是一个被丢弃的碎酒瓶。 出于求生的本能,小张紧紧攥住了这个唯一的“武器”,朝着还在对自己动手的人群胡乱挥舞、奋力反击。 混乱之中,一声惨叫响起,一名施暴者被碎酒瓶划伤后倒在了地上,其他施暴者见状才终于害怕起来,纷纷停手逃离了现场,小张也总算从这场可怕的围殴中挣脱出来。 事发后,受伤的施暴者被同伴送往医院治疗,经过专业的伤情鉴定,其损伤程度构成重伤二级。小张得知后主动前往派出所说明情况,从头到尾都强调自己的行为是迫于无奈的自卫,根本没有故意伤害对方的想法。 可一审法院经过审理后,并没有采纳小张的自卫说法,认为小张主观上存在伤害他人的故意,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 法院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这样的判决结果让小张难以接受,他始终想不明白,自己明明是被多人围殴,生命安全都受到了威胁,反击只是为了自保,怎么就成了故意伤害。 小张在家人的支持下提起了上诉,可二审法院经过审理后,依然维持了原判,认为小张的反击行为造成了他人重伤的严重后果,已经超出了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属于防卫过当,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两次判决的失利,并没有让小张放弃为自己辩解的机会,他坚信法律不会冤枉一个好人,自己的行为明明是正义的自卫,不应该承担这样的后果,在案件生效后,小张持续向相关部门提起申诉,希望能通过再审程序还自己一个清白。 再审法院经过详细核查案件细节、走访相关证人后,给出了截然不同的结论。法院认为,小张最初的行为并非主动参与斗殴,而是出于制止不法侵害的目的上前劝阻,后续遭到对方的无端围殴,本身就是不法侵害的受害者。 在被踹入排水沟后,小张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此时他手持碎酒瓶反击,完全是为了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属于面对不法侵害时的正当防卫行为。 更重要的是,小张的反击是出于本能的自保,并非事先预谋,而且在多人围殴的混乱情境下,任何人都很难精准控制反击的力度和范围,不能用事后的理性视角去苛责防卫者,最终再审法院正式宣告小张无罪。 让人揪心的是,案发时小张还是一名在校大学生,因为这起案件被判处刑罚,他不得不暂时中断学业,原本光明的求学之路蒙上了一层阴影。 再审判决生效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小张的特殊情况,特意主动前往他原来的学校沟通协调,帮助他顺利恢复了学籍,让他能够重新回到校园继续完成学业。 与此同时,当初参与围殴的李某深、姚某申、李某晴等人也受到了应有的处罚,其中李某深、姚某申因殴打他人被行政拘留十二日,并处罚款1000元,李某晴被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1000元。 这场案件的反转,不仅为小张洗清了冤屈,也为司法实践中正当防卫的认定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它让大家看到,法律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也不会纵容任何不法侵害,每一起案件的审理都会经得起时间的检验。 信源:大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