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都不要了!”34岁李某掏2万彩礼加4000介绍费,与相亲对象火速定亲同居。谁

沛春云墨 2026-01-08 13:52:09

“脸都不要了!”34岁李某掏2万彩礼加4000介绍费,与相亲对象火速定亲同居。谁知才10天,两人在船上吵架,女方竟动手并将李某手机、眼镜全扔进长江!李某惊觉不对,一查才发现女方隐瞒秘密,最终法院判决亮了! 在这个讲求效率的时代,相亲有时被按下两倍速,仿佛一场甚至来不及验货的盲盒游戏。就在滚滚长江的客轮甲板上,两件物品划出的抛物线——一副眼镜和一部手机——生硬地切断了一个34岁男人关于成家的幻想。 伴随着物品坠入浑浊江水的声响,一场荒诞的婚恋纠纷在重庆上演,撕开了民间红娘那层并不算严谨的“职业面纱”。 在那几秒钟的错愕里,当事人李某恐怕还来不及心疼财物。十天前,他才在媒人的极力撮合下,满怀憧憬地通过两万元彩礼和四千元介绍费,为自己“定”下了一位娇妻。 此刻,那个曾经被描述为“性格文静、适合过日子”的26岁姑娘陈某,正站在他对面歇斯底里。这次江上争执,像是戳破泡沫的那根针,让名为“同居”的试用期戛然而止,也让隐藏在沉默背后的真相浮出了水面。 把时间轴回拨十天,这场交易快得令人咋舌。李某在媒人王某的牵线下,三天内就走完了见面、付钱、确立关系的全流程。 对于一个急于摆脱单身的大龄男青年来说,女方在见面时的少言寡语,被精准地解读为贤惠内敛。这正是相亲市场上一种典型的信息不对称:当急迫的需求遇上刻意的包装,“异常”往往被美化成了“优点”。 然而,把“人送回娘家”只是第一步止损,随后打听到的消息才让李某如坠冰窟——这位未婚妻竟是智力二级残疾。这意味着,那场不仅卷走随身财物、更摧毁信任的江边发泄,并非普通的情侣拌嘴,而是无法控辩的精神失控。 最让李某无法释怀的,是将他们捏合在一起的中间人。在向女方家庭追讨彩礼并经法院判决获赔一万元后,李某将矛头转向了收钱办事的媒人王某。这是一场关于“诚信边界”的较量。 在法庭上,王某拿出了该行业最常见的挡箭牌:我只是个传话的中间商,别人脑子里有什么病,我怎么可能透视得到?这种论调在乡村熟人社会的相亲局中极具代表性——媒人往往只负责把人领进门,对于产品质量不仅概不负责,甚至可能通过筛选信息来促成交易。 但在法律的天平上,收取的费用必须与承担的义务对等。涪陵区人民法院的判决可谓一针见血:既然收取了高达4000元的介绍费,这就不仅是邻里间的热心帮忙,而构成了有偿的居间服务。 作为收费的一方,对于女方存在智力残疾这样直接决定婚姻质量、甚至能否正常共同生活的核心信息,媒人不仅有核实的义务,更有如实相告的责任。以“不知情”作为隐瞒重大瑕疵的借口,显然是对这笔服务费的讽刺。 为了讨回公道,李某不得不把本来用于经营生活的时间,消耗在两场漫长的官司里。虽然最终法院判决王某退还了一半的介绍费(2000元),加上女方家庭退回的一万元彩礼,他在经济账面上依然有着不小的亏损。 从最初掏出真金白银时的满心期待,到最后甚至为了几千块钱对簿公堂,这大概是所有“闪婚”悲剧中最具讽刺意味的注脚。即使法律最终裁定了一部分钱款的“回流”,但那个因缺乏诚实而支离破碎的信任,以及被卷入无效婚姻漩涡中的时间成本,却再也无法像那个沉入长江的手机一样被重新捞起。 这给所有在这个快节奏市场上寻找另一半的人提了个醒:不管多急,对于那些如果不经深究就“太过完美”或“过于顺从”的特质,或许得多留几个心眼,毕竟在任何契约里,只有诚实才是唯一的压舱石。 参考信息:重庆一34岁男子相亲认识26岁女友,同居 10 天后发现女方是智障,男方起诉要求其返还24000元彩礼 2026-01-07 10:04·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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