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知法犯法!”19岁男生与13岁女生通过手机游戏认识,后确认“恋爱关系”,

蓝光之翼 2026-01-08 09:28:47

“这就是知法犯法!”19岁男生与13岁女生通过手机游戏认识,后确认“恋爱关系”,男生在帮女生写作业时已知其初二学生身份,仍多次与其发生性关系,最终法院以强奸罪判处男生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来源:【津云】 19岁的李伟(化名)与13岁的张莎(化名)通过手机游戏相识,二人很快便确立了“恋爱”关系! 虽然张莎谎称自己16岁,但李伟在帮张莎写作业时,就已经知道她只是初二年级的学生! 在这一关键信息面前,李伟未能止步,反而在“恋爱”期间,多次在张莎家中与其发生性关系! 法院审理认为,李伟作为具有一定社会经验的成年人,在明知张莎是初中二年级学生的情况下,本应通过张莎的身体发育状况、言谈举止、衣着特征等因素,判断其可能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 关键在于,李伟并未对张莎的年龄尽到足够审慎注意义务,也没有采取任何排除张莎可能是幼女的措施! 基于这些事实,法院推定李伟“明知”张莎的年龄。在明知被害人系幼女的情况下仍多次与其发生性关系,李伟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无论幼女是否表示同意,均构成强奸罪,并依法从重处罚! 最终,李伟被判五年六个月有期徒刑,他的人生轨迹因此而彻底改变! 青春期情感萌动是正常现象,但必须在法律与道德的边界内理性克制。真正的喜爱体现为尊重与守护,而非冲动与伤害! 当19岁的李伟站在法庭上时,不知是否会回想起帮13岁张莎写作业的那个瞬间——那是他本可以悬崖勒马的转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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