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敢说,一个敢信!”浙江绍兴,一男子听房产销售说,他如果买下219万的房子,开发商就给他72万黄金,他立马动心了,手里一分钱没有,直接借了33万首付款,贷款168万,把房子买下了,说好72万黄金一个月就给,但5个月过去了,黄金的影子都没有,400万债务压的男子喘不上气,借的民间贷利滚利,结局让男子彻底傻了眼。 据1月4日1818黄金眼报道,陈先生一家人住在一套老破小里,他做梦都想给老婆孩子改善居住环境。 可奈何陈先生半生潦倒,债务缠身,没有经济能力,他心里很是愧疚。 可他听说,某楼盘有买房子送黄金的优惠力度,而且,他打听了,他朋友的朋友,买了房子已经拿到黄金了,他直接被吸引了,就去了楼盘一探究竟。 万万没想到,2025年6月份,他去了楼盘就被吸引了,他看上了一套一楼119平的房子,总价219万,首付51多万,但有个18万二房补贴,他只需要付33万首付,贷款168万就能买下房子。 这都不是最重要的,吸引陈先生的是,销售小洪说他买下房子,开发商给72万的黄金,这才是让他心动的地方。 虽然陈先生手里一分钱没有,首付款都需要借,但他想好了,72万黄金拿到手,立马变现,把首付借款还掉,168万贷款再还掉一部分,其他的月供,也不是很吃力。 虽然72万黄金,销售小洪是口头承诺的,没有体现在合同上,但陈先生深信不疑,因为他朋友的朋友拿到了,他认为此事不虚。 所以,2025年7月28日,陈先生干脆利落的把房子买了,好像手慢无了一样,8月份,168万贷款也很顺利批下来了。 可买房后他却心急如焚,因为销售小洪承诺黄金1个月到手,可3个月过去了,5个月又过去了,黄金连个影子都没有,小洪是口头承诺,他手里也没证据,他心里顿时慌作一团。 这期间,为了还借来的33万首付款,陈先生又民间借贷了60万,把首付款还掉了。 民间贷利息可不是闹着玩的,像滚雪球一样,到目前为止,再加上他买房前的欠的,身上背了400多万的债务,把他压的喘不上气。 2025年11月9日,销售小洪还在微信忽悠陈先生,说黄金帮他盯着呢,到了就第一时间联系他。 可陈先生等不及了,债务缠身,每天利息都蹭蹭往上涨,他受不了,必须尽快拿到黄金缓解压力。 记者拨通了销售小洪电话,她说缓期6个月,这还没到时间,陈先生急什么急? 记者问缓期6个月,从什么时候开始算,小洪说从银行贷款下来全款到账,记者又问这钱谁出?小洪却说她不清楚,不接受采访,然后挂了电话。 买房时,小洪笑脸相迎,如今却冷若冰霜,陈先生心里这个懊恼。 但小洪没有否定返还72万黄金的事,但日期推到了2026年2月4日,但陈先生说他等不及了,他借款利息都拿不出来,压根就拖不起了。 有人说,用屁 股都能想明白的套路,这人居然深信不疑!这辈子怕是翻不了身了!记得下辈子做点靠谱的事。 陈先生一把年纪,却太容易轻信别人,销售口头承诺的72万黄金,没写进合同就敢信,还为了这虚无缥缈的承诺,借钱凑首付、贷款买房,把自己推进了400多万债务的深渊。这哪是改善居住环境,简直是给自己挖了个大坑。 心疼的是,陈先生原本也是想给老婆孩子更好的生活,出发点是好的,只是太缺乏风险意识了。 买房这种大事,怎么能只听销售的一面之词,不把关键承诺落实到合同里呢?口头承诺就像一阵风,说没就没了,到时候哭都来不及。 这也给咱们提了个醒,做任何决定都要三思而后行,特别是涉及大额资金的时候。不能光想着占便宜,天上不会掉馅饼,只会掉陷阱。 遇到这种事,得多问问、多查查,别被一时的利益冲昏了头脑。 陈先生现在只能盼着开发商能信守承诺,尽快把黄金给他,缓解一下债务压力。 但就算拿到了黄金,他以后的日子也得勒紧裤腰带过,毕竟背了这么多债。希望他能吸取这次教训,以后做事更靠谱点,别再这么冲动了。 《民法典》第135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采用口头形式,其效力与书面形式一致,但需满足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等要件。 然而,口头承诺的核心风险在于举证困难,主张方需提供录音、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承诺存在及内容。 销售承诺“买房送72万黄金”属于口头合同,如果陈先生能证明该承诺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如微信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则可能被认定为合同组成部分。 但目前其仅能提供销售后续推诿的微信记录,无法直接证明黄金承诺的具体内容及履行期限,举证存在重大缺陷。 根据《民法典》,开发商没履行口头承诺构成违约,陈先生可主张继续履行或赔偿损失。 但因缺乏书面约定,他需承担举证不能的败诉风险。此外,陈先生为履行购房合同而借高利贷产生的额外债务,与开发商违约行为无直接因果关系,难以要求开发商承担。 所以,务必将关键条款写入书面合同,同时保留沟通记录、录音等证据,避免因“轻信”陷入债务陷阱。 关注@灋律盐究员 学法辩是非,用法止纷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