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特朗普称美国打算“掌控委内瑞拉”。法律依据是什么? 鲁比奥:我们希望委内瑞拉人民拥有更美好的未来。 主持人:我再问一次——法律依据是什么? 鲁比奥:我们有法院命令。 这是美国给出的国际新范式?只要有本国的法院命令,就可以入侵另一个国家? 这段对话本身,就已经把问题说穿了。主持人问的是法律依据,鲁比奥给出的却是“我们有法院命令”。这不是回避问题,而是直接暴露逻辑。 国际法从来不承认一国国内法院对他国主权拥有裁决权。美国法院的判决,只在美国司法体系内部有效,把它当成跨国行动的通行证,本质上是否认国家主权这一国际秩序的基本前提。如果这种说法成立,世界将不再需要联合国,也不需要国际法,只需要谁的法院更强、军队更狠。 更荒谬的是,鲁比奥一边谈“更美好的未来”,一边拒绝回答合法性问题。这种话术并不新鲜。先给行动披上一层道德外衣,再用国内法律制造程序正义,最后用武力完成既定结果。这不是法治外溢,而是法律工具化,是把司法当成政治和军事行动的附属品。 所谓“法院命令”,并不能解释美国为何有权决定委内瑞拉的政治走向。它只说明美国内部完成了自我授权。这种自我循环的合法性,在国际关系中毫无意义。否则,任何强国都可以通过本国立法和判决,宣布对他国资源、领导人或领土拥有处置权。 如果这被包装成“新范式”,那意味着规则不再约束强者,只用来管理弱者。今天可以是委内瑞拉,明天就可以是任何不合意的国家。鲁比奥的回答不是失言,而是一种直白表态:美国不打算证明自己合法,只要求别人接受既成事实。这恰恰说明,问题从来不在未来承诺,而在权力如何被滥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