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不清了!”河南一男子,42年前花1400元买了一套“凶宅”,之后就一直把房

晓蓝乾凉 2026-01-06 15:05:35

“解释不清了!”河南一男子,42年前花1400元买了一套“凶宅”,之后就一直把房子给母亲和妹妹住,而这一住就是几十年,如今,男子想收回房子,妹妹却一点也没有要还的意思,最终,兄妹为了房产的事闹上法庭。   故事的起点,得拉回上世纪八十年代初的河南,那时候还流行“铁饭碗”,张先生就在当地一家国营单位上班,日常吃食堂、住单位宿舍。   虽说饿不着冻不着,但宿舍里好几个人挤在一起,私人物品都没地方放,时间长了,他心里就盘算着,啥时候能有一套真正属于自己的房子。   转机出现在1983年。当地有户人家要卖房,房子面积不算大,也就六十多平米,但地理位置挺优越。   不过这房子有个让人忌讳的地方,之前发生过命案,妥妥的“凶宅”,原房主心里膈应,只想快点出手,报出的价格低到离谱,只要1400元。   即便价格诱人,可“凶宅”的名声摆在那儿,没人愿意买,房源挂了好几个月都无人问津。   张先生听说这事儿后,没像其他人那样忌讳,在他看来,房子本身没问题,价格又合适,性价比极高。   要知道,在那个月工资只有几十块的年代,1400元可不是个小数目,相当于他好几年的积蓄。   为了凑够这笔钱,他不仅掏空了自己的全部积蓄,还挨家挨户找亲戚朋友开口借钱,好说歹说才把钱凑齐,成功买下了这套房。   那个年代的房屋交易特别简单,没有现在这么多繁琐的过户流程,也没有房产证,唯一能证明房子归属的,就是一张双方亲笔签名的手写收据。   房子买下来后,张先生还没来得及规划怎么布置,母亲就找上门来。母亲说,张先生的妹妹还没成家,一直没个稳定的住处,到处漂泊不方便。   看着母亲期盼的眼神,再想想自己作为大哥的责任,张先生没多想就同意让母亲和妹妹先住进去。   他还特意把那张至关重要的手写收据和房门钥匙交给母亲保管,自己则继续回拥挤的单位宿舍居住。   这事在亲戚圈里传开后,大家都夸张先生讲义气、有担当,是个合格的大哥,母亲更是逢人就夸儿子懂事,心里装着家人。   就这么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母亲和妹妹在这套房子里住了下来,一住就是几十年,后来母亲去世,妹妹也没有搬走,依旧在这套房子里生活。   在这几十年里,妹妹早已把这套房子当成了自己的家,她自己掏钱给房子做了全面装修,房子里的每一个角落,都留下了她的痕迹。   岁月流逝,张先生渐渐步入老年,也早已从单位退休,他后来在别处买了属于自己的房子,日子过得安稳惬意。   直到前些年,一次偶然的机会,他翻旧物时才想起,妹妹住了几十年的房子,其实是自己当年花钱买的。   他觉得,房子已经让妹妹住了这么久,仁至义尽了,于是萌生了收回房子的想法。   张先生专程找到妹妹,提起了当年买房的往事,说明房子是自己花1400元买的,如今希望妹妹能归还。   让他没想到的是,妹妹听完后情绪瞬间激动起来,当场反驳。   妹妹说,这些年房子的装修、水电改造等费用全是她出的,而且当年张先生买房的1400元里,有很大一部分是她早年外出打工辛辛苦苦攒下的钱,在她看来,这套房子理应归她所有。   张先生被妹妹的说法气得说不出话,多次和妹妹沟通都没有结果,无奈之下,他只好求助当地媒体,希望通过媒体调解,让妹妹认清事实,主动搬出房子。   记者找到张先生的妹妹时,她特意拿出了一沓票据,里面有当年装修房子、更换电线的发票,还有这么多年来缴纳水电费的凭证,以此证明自己对房子的付出,坚持房子是自己的。   更让张先生头疼的是,他翻遍了家里所有地方,都找不到当年那张手写的购房收据。原来,母亲去世后,那张收据就不知去向,别说原件,就连一张复印件都没留下。   更关键的是,这套房子的土地使用证上,登记的还是四十多年前原房主的名字,这无疑让张先生的维权之路难上加难。   兄妹俩的矛盾彻底激化,谁也不肯让步,张先生放话,要是妹妹一直霸占房子不还,他就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妹妹也毫不示弱,直言打官司她也不怕,有懂法律的人分析,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张先生打赢官司的可能性不大。   毕竟他没有关键的购房凭证,原房主也联系不上,母亲也已经去世,无法为他作证。   而妹妹不仅长期实际占有这套房子,还能提供装修、缴费等一系列凭证,从法律角度来说,妹妹的证据更有说服力。   这件事传开后,周围的人都议论纷纷,大家都说,兄妹俩是一母同胞,从小一起长大,感情本该十分深厚,如今却因为一套房子闹得反目成仇,实在让人唏嘘。   房子终究是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为了它伤了兄妹情分,怎么算都不划算,可感慨归感慨,面对眼前的僵局,大家也想不出更好的解决办法。   大家对此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下您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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