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江苏盐城高三男生遭邻居开车故意冲撞身亡案一审宣判,被告人王某桂被判死刑

书单故事 2026-01-06 11:27:32

1月5日,江苏盐城高三男生遭邻居开车故意冲撞身亡案一审宣判,被告人王某桂被判死刑。2024年5月29日,20岁的高三学生张俊豪骑电瓶车上学,36岁的邻居王某桂因地界纠纷怀报复心理,开车从时速50公里加速到95公里,在响水县一处将其撞飞。 事发后,张俊豪被紧急送医,一直处于脑死亡状态,2025年7月29日离世。这一年多,家人该多煎熬。如今王某桂受到应有的惩罚,希望张俊豪能安息,也警示那些因小事就冲动犯罪的人,法律不会放过任何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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