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河南驻马店,14岁女孩和13岁女同学,和3名成年男子去宾馆,14岁女孩让另外一名女孩去厕所,两名男子先后和她发生了关系。 想逃离却陷入更黑暗的深渊,先说自愿后又改口被迫,真相在反复拉扯中模糊不清。 警方定性变来变去,检察院因“证据不足”不批捕,成年男子至今逍遥法外。最扎心的是,女孩在混乱中还记得护住更小的同伴,一句“她还不到十四岁”,成了黑暗里唯一的光。 法律需要证据,可一个破碎家庭的孩子,拿什么自证“被强迫”?校园霸凌的处理结果,也没能让受害者真正安心。这案子卡在“程序正义”和“人性温度”的缝隙里,让人无奈又愤怒。 你觉得,法律该如何在证据与真相间找到平衡?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