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一个大姐,碰上了一件堪称“晴天霹雳”的事。 她全款127万买的房子,住了整整10年,家门口突然被贴上了法院的封条。 十年间,家里攒下的水电费单子厚厚一沓,墙上贴满了孩子的奖状,屋里的每一处都透着生活的烟火气,这里早就成了一家人安稳的港湾。可这张封条,一下就打破了这份平静。邻居们在楼道里探头探脑,议论纷纷,却没人敢上前询问一句。 大姐冲下楼盯着封条上的字,每个字都认识,连在一起却让她难以接受。法院工作人员解释,因为当年买房后房产证没及时办下来,房子产权仍在开发商名下,对方在一年前就把房子抵押给了银行,现在要拿这套房去偿还债务。 法庭上,银行律师拿出盖着红章的抵押登记文件,强调抵押手续合法有效;大姐则紧紧攥着那张十年前的全款收据,还有十年间的缴费凭证,手微微发抖,声音却很坚定:“我在这儿住了十年,这就是我的家!” 最终法院裁定中止拍卖,给出的理由很明确:买房、交钱、入住都在抵押之前,银行发放大额贷款时,没有核查房屋实际居住情况,放贷流程存在疏漏。 这件事戳中了很多购房者的痛点,法律保护的不只是产权登记,更是普通人安身立命的住所。开发商的违规操作和银行的失职,不该让普通家庭来承担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