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称和男性朋友在酒店房间换鞋,丈夫不相信,查看酒店监控,结果他和酒店工作人员均

阿芃读世界 2026-01-03 22:36:08

妻子称和男性朋友在酒店房间换鞋,丈夫不相信,查看酒店监控,结果他和酒店工作人员均被行政处罚100元,理由是“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   妻子魏女士讲述:2025年8月,她的一位男性朋友来温州,入住某国际酒店,约好一起吃晚饭。   她开车到酒店,朋友在1楼等候,两人商量一起去别处吃饭。她陪朋友到房间换了一双鞋子,前后两分钟,然后她开车,载着朋友离开了酒店。   而魏女士的丈夫吴先生当晚打电话给她,却无人接听。第二天吴先生询问原因,魏女士解释跟朋友在外面吃饭,餐厅比较吵。   吴先生心中疑窦重重,便以丢失贵重物品为由,到当地各个酒店逐一查看监控(当地酒店数量不多)。   结果,吴先生看到了魏女士和男性朋友从停车场走进酒店的一段视频,认定妻子出轨,回家后和魏女士大吵了一架,还动了手。   次日,吴先生跑去妻子单位找领导诉说,到岳父母家告状,并提出了离婚。   魏女士感到十分委屈,她只是和朋友正常的工作来往,却惹来这么大风波。   在那段视频里,两人既没有搂搂抱抱,也没有牵手,虽然两人一起走进酒店大厅,但很快朋友换完鞋,两人就出来了呀。   魏女士认为自己被丈夫误解,关键是酒店工作人员违规向丈夫泄露了自己的行踪,侵犯了个人隐私。   于是,她报了警,要求警方查处酒店的违法行为。   办案机关经过调查,认定酒店工作人员的行为属于“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而丈夫吴先生也构成了“非法获取个人信息”,两人均被处罚100元。   那么,丈夫和酒店工作人员被行政处罚,该不该?   该。因为《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个人隐私,包括所有能够识别出特定人员的信息,比如个人行踪视频。   该法第42条第6项有规定,散布他人隐私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办案机关综合考虑了酒店工作人员和吴先生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危害程度等,从轻处罚100元。   虽然酒店工作人员受到了惩处,但魏女士觉得这不足以弥补自己受到的伤害,酒店对其工作人员的行为应承担更多的法律责任。   于是,她又向法院起诉,要求酒店公开道歉,还她清白,并赔偿精神抚慰金2万元。   但这一次,魏女士并没有如愿,法院驳回了她的诉讼请求。为什么呢?   这就要讲到民事赔偿责任要成立,必须要满足的重要条件之一:受害人的损失与违法行为之间要有直接、必然的引起与被引起关系。   但在本案中,魏女士的伤害与酒店工作人员行为之间并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首先,酒店工作人员虽有工作疏忽,但他是受到了丈夫吴先生的欺瞒(谎称寻找失物),从而提供了监控视频。   而且视频的内容是在公共道路区域,并非酒店核心区,也不针对特定对象,所以并没有真直接侵犯个人隐私。   其次,虽然魏女士和丈夫因此发生了争执,甚至出现了婚姻危机,但这些损害的根本原因并非监控内容,而是两人的夫妻感情出现了信任裂痕。“物必自腐,而后虫生”嘛。   所以,法院的判决结果让魏女士失望了。   但也有意外惊喜:丈夫吴先生经过这场官司,认识到自己的问题,撤回了离婚诉讼。   你觉得,酒店工作人员帮助寻找失物提供监控,有错吗?魏女士和吴先生闹离婚,谁的错?到评论区聊一聊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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