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不得了,台湾省执政的民进党籍立委林宜瑾提出议案,欲将“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更改为“《台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关系条例》”。 这是“台独汉奸”集团推进“法理台独”的关键一步。 根据岛内媒体及林宜瑾个人披露,该提案已获20名绿委联署,已迈过上会门槛,接下来便要付诸议案审查和上会表决。假若该项议案通过,将事实上宣布台湾独立。绿委林宜瑾也毫不隐晦地表示,希望透过修法,明确规定“台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间对等的国与国关系”。 那么,该法案有没有通过的可能性?以目前蓝绿对峙的政情,该法案没有通过的可能性,连合宪性审查都几乎没有办法通过,但假若国民党在立法院没有过半,或是国民党原则上不反对该法案的内容,那是不是说,该法案又取得了朝野共识,是“民意的胜利”呢? 若两岸人民关系例修改为“两国人民关系条例”,那一步是不是就会修宪?看来,“台独汉奸”集团已经不满足于“文化台独”,已经朝着“法理台独”大踏步迈进了。 是时候执行正义使命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