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算是看明白了,邓超这人,压根就没想当个“偶像”。 跨年舞台上,别人唱歌跳舞多少还端着点,生怕哪个动作不帅,哪个表情崩了。 他倒好,满场疯跑,那动作幅度大得,感觉下一秒就要把舞台给拆了。 真的,全程我都没去想他唱功怎么样,舞步对不对。 我的眼睛就挪不开。 就感觉那股子快乐,是发自肺腑的,是装不出来的,像开了闸的洪水一样,直接冲出屏幕糊我一脸。 他不是在“表演”一个节目,他是在享受这个舞台,享受这个瞬间。 这让我想起我们自己。 开会发言,总想着用词多么精准,PPT做得多么完美,结果紧张得磕磕巴巴。 跟人交往,总怕说错话,做错事,小心翼翼地维持一个“得体”的人设。 活得太累了。 我们缺的不是能力,缺的就是邓超这种“去他妈的,老子先爽了再说”的劲儿。 一种彻底放开自己,不在乎别人眼光,只管投入的“疯劲儿”。 这种“疯”,不是真疯。 它是一种顶级的人格魅力,一种能感染所有人的能量场。 说真的,一个男人最大的帅气,可能就是这种“少年感”吧,不管多少岁,都活得热气腾腾的。 娘娘的快乐,我好像有点懂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