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回《亚洲周刊》是真没打算留后路,直接把桌子掀了。 又扒出来个猛料:南京博物院有个馆员叫封某,嘿,巧了,南京敏求艺术拍卖公司的合伙人也叫这名儿。 同名同姓,你以为这只是撞名那么简单?太天真了!这个封某根本不是普通馆员,而是南京博物院文创部副主任,还兼着院服务部法人、长江文物艺术发展公司经理。这哪是身兼数职,分明是把国家文博资源当成自家生意版图来圈!文创部管着馆藏文物的衍生开发,服务部握着场馆经营的实权,长江文物艺术发展公司本身就涉及文物相关业务,再加上拍卖公司合伙人的身份——从藏品保护、文创转化到商业拍卖,整条产业链都被他攥在了手里,这操作简直把利益捆绑写在了脸上。 稍微懂点规矩的都知道,2018年修订的《公务员法》就明确禁止公职人员,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而《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更是直接卡死了文物收藏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文物商业经营活动的红线。南博作为副省级事业单位,其工作人员的行为规范比普通公务员还要严格,封某顶着三个公职头衔还去当拍卖公司合伙人,这已经不是踩线,而是明目张胆地越界。 封某所处的文创部,本是让文物活起来的关键部门,可一旦和拍卖公司挂钩,性质就彻底变了。南博馆藏的明清书画、民国玉器,随便一件的文创授权费都是天文数字,而这些藏品的细节、品相只有内部人员才能精准掌握——拍卖公司拿着这些独家信息去包装拍品,溢价空间能翻好几倍,背后的利益分成可想而知。更可怕的是,长江文物艺术发展公司本身就有文物经营资质,这意味着封某完全可以通过内部流转的方式,将馆藏资源变相输送到拍卖市场,神不知鬼不觉地完成利益变现。 文物不是私产,博物馆更不是个人的摇钱树。南京博物院里那些青铜器上的铭文、古画里的笔墨,都是祖先留下的文明密码,是无数考古工作者、文物保护者用毕生心血守护的财富。封某身兼数职却跨界营利,不仅违背了公职人员的初心,更触碰了文物保护的底线。现在《亚洲周刊》把这层窗户纸捅破了,相关部门必须一查到底,查清他的多重身份是否合规、背后有没有利益输送链条、是否存在馆藏资源流失的情况。别让博物馆的公信力毁在少数人的私心手里。文物保护容不得半点含糊,对这种跨界捞金的行为必须零容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