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18岁女生面试了一家私人影院,工作内容就是陪客人看电影、聊天,一小时1

每日案论 2025-12-29 16:29:58

云南昆明,18岁女生面试了一家私人影院,工作内容就是陪客人看电影、聊天,一小时100块。谁料,她刚上岗,就遭到一男客人猥亵,她想逃离,却发现门早已从外被锁住,她大声呼救,老板闻声开门后,只看了一眼就又关上门。事后家属报警,帽子叔叔认为女生存在有偿陪侍,一直没有立案,直到7个月后,案子才终于立了,家属以为男子会受到刑事追责,然而,男子仅被行拘5天,这让家属无法接受。 小初从小在江苏长大,父母离异后跟着母亲在昆明安了家。 上初中时,小初成绩拔尖,本是前途一片光明,可偏偏中考时失了手,滑出了理想高中的大门,最终去了昆明的另一所重点高中。 然而,高中生活却让她倍感吃力,沉重的课业负担压得她喘不过气。 高二上学期,家人看她实在吃力,商量后让她休学在家调整。 经过1年多的休养和专业帮助,小初的精神状态慢慢恢复,医生也认为她可以重回学校了。 复学前,她想找点轻松的活,赚点零花钱。 2025年1月,刚满18岁的小初在刷手机时,瞥见一家私人影院的招聘广告。 不过,广告里并没细说具体干嘛。她翻了翻店铺图片,看到不少女孩穿着女仆装的照片。 小初本就喜欢动漫和Cosplay的,看后顿时来了兴趣,寻思这不就是动漫里那种女仆咖啡厅吗? 加上微信后,对方也没多解释,只叫她有空去面试。 面试的地方离家很近,走路也就13分钟。一个自称“万哥”的20多岁男人接待了她。 小初心反复问工作内容都包括什么? 万哥含糊其辞,说就是换换衣服,陪客人看看电影,聊聊天,倒倒饮料,一小时轻轻松松就能挣100。 万哥见她还是有防备,就说咱们这都是正规工作,签合同交社保,学生兼职还能开实习证明,今天就能试试。 小初没当场答应,说再想想。 谁料面试完第二天晚上9点多,万哥就突然联系她,说来了个急单客人,就你能最快到。 小初推说太晚不方便,万哥说你离这么近,有啥不方便的?快来吧!我给你打车。 听到这,小初也没再好意思拒绝,便决定去看看。 赶到影院时已近10点,万哥领她换了身制服长裙。进包间前,她的手机被收了,刚坐下她就觉得浑身不自在。 客人自称飞行员,挑了部动漫电影。起初还正常,可没几分钟,对方突然拽小初往沙发上倒,吓得她直挣扎。 无奈对方力气大,她一个小女生根本不是对手。对方撕她裙子、摸胸、还抓着她的脚蹭自己隐私部位。 她大喊一句“我不要”,拼命推搡,这时门突然开了,万哥站在门口,她哭着喊“救我”,对方却关门走了。 关门前,只听见那男人说了句“再加一小时”。 她不记得电影是怎么放完的,只记得出门时万哥塞给她640元,盯着她加了客人QQ,说不许闹,别报警。 万哥还威胁她,说店离派出所就200米,上面有人,知道你家地址。敢说出去什么后果,你是知道的。 到家时已近凌晨5点,小初冲进浴室拼命搓洗,可怎么也洗不掉那股恶心劲,哭到天亮才睡着。 第二天,客人发来消息,即便小初心里万般膈应,但想着要留证据,还是回了话。 对方没否认猥亵,只说“店家说能做这些”,还说要补偿。她没再纠缠,删了QQ和万哥微信。 几天后,她把事儿告诉了妈妈和远房表哥王伟。家人一听就炸了,立马报了警。 1月19号,王伟陪她去派出所,交了聊天记录和转账截图。 民警调了监控,让影院停了业,可立案的事儿却拖了快4个月。 王伟偷摸加了店家微信,发现对方还在发暧昧服务单,“SSS初恋体验”599元一小时,写着“撕丝袜、亲脸、碰身体”这些越界内容。 5月初,小初精神垮了,常爬楼顶发呆,开始吃抗抑郁药。王伟急得四处投诉,直到6月10号才正式立案。 警察查明,那名男子猥亵属实,最后对他作出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家里人一听,不干了,他们折腾了大半年,就换来5天拘留?这是不是太轻了点? 当初他们想申请立案监督,可派出所没给《不予立案告知书》,说小初是有偿陪侍。 如今信访后立了案,结果却是行政处罚。这让小初和家里人真是接受不了。 那么,从法律角度,怎么看这件事? 首先,从法律角度来看,涉案男子的行为已涉嫌构成强制猥亵罪,而非仅行政处罚即可了结。 根据《刑法》第237条,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男子已明显超出“一般猥亵”范畴,符合“暴力、胁迫方法”的构成条件。 并且,男子行为造成小初长期精神创伤,符合“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加重情节,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相关规定及司法实践,即使存在“有偿服务”背景,只要行为超出“约定服务范围”且采用强制手段,仍应以强制猥亵罪论处。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 欢迎关注@一案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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