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新闻12月27日报道,坐牢5年多的泰州前局长出狱后被任命为国企高管,日前受到

乐观戴恩 2025-12-28 18:27:28

红星新闻12月27日报道,坐牢5年多的泰州前局长出狱后被任命为国企高管,日前受到举报。 这位前局长叫卜某山,曾是泰州市姜堰区交通运输管理局局长,因受贿罪被判五年六个月,2019年出狱没多久就入职当地国有控股企业夏北公司。 举报证据凿凿,工资表、董事会表决票都能证明他不仅任职,还领了数年工资奖金,2020到2023年合计拿了58万余元,2022年光奖金就有25万。 更离谱的是,2022年企业混改后,金东城投成为控股股东,董事会还正式表决任命他为“高管”,这完全触碰了法律红线。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写得明明白白,构成犯罪被判刑的,终身不得担任国企领导职务,卜某山的任职根本于法无据。 他自己辩称不是“高管”,只是帮忙开拓市场,但列席董事会、参与经营决策的细节,暴露了其实际的管理权限,这种辩解苍白又无力。 更让人揪心的是企业现状,混改前夏北公司年均应收款2000多万元,如今萎缩到几十万元,直接濒临倒闭,十余家关联混改企业也多处于亏损。 国企岗位尤其是管理岗,承载着国有资产安全的责任,用人政审本应严格到极致,卜某山的“逆袭”背后,难免让人联想是否存在灰色交易。 刑满释放人员享有平等就业权,但国企高管不是普通岗位,容不得品行有亏、有犯罪记录的人染指,这是底线也是原则。 此事已不是单一的违规用人问题,更暴露出当地国企混改中的监管漏洞,决策盲目、审查缺位才让这种荒唐事发生。 如今纪监部门已着手调查,相关负责人也成了被调查对象,公众期待一个彻底透明的结果,更要堵住制度漏洞。 国企用人绝不能任性而为,必须把廉洁品行作为硬指标,才能守住国有资产,对得起群众信任。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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