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博不装了, 捐赠已归国家,无义务返还! 庞家直接点名了:徐湖平 南博一句“捐赠已归国家,无义务返还”说得轻飘飘,可庞家当初是怀着赤诚的爱国之心,把包括《江南春》在内的珍贵文物捐献国家,现在文物被随意处置,任谁看了都得为庞家鸣不平! 这话听着真让人心凉。庞家后人庞叔令完全没法理解。1959年,她父亲庞增和把家里传下来的137件古画都捐给了国家。这是多诚心的一件事。可现在呢?博物馆的库房里莫名其妙就少了5件。更气人的是,里面那幅明代仇英的《江南春》图,2025年居然出现在北京一家拍卖行的预展上。标价8800万元。当年白送给国家的宝贝,就这么偷偷跑到市场上卖钱去了? 南京博物院甩出来一张“鉴定报告”。他们说,《江南春》早被专家定为“假画”了。1961年一次,1964年一次。听起来好像手续齐全。但你仔细想想,这里头问题大了。 1961年的鉴定还算靠谱。是张珩、韩慎先、谢稚柳三位老先生看的。他们写的意见是“伪做得很好,原庞家是当真的藏的”。这话挺有意思。就算它是仿的,水平也极高,不是普通货色。问题出在1964年。第二次鉴定的三位专家里,有个叫徐沄秋的。他是文物征集员,不是公认的书画鉴定专家。让一个外行参与这种一锤定音的事,这个结论本身就有问题。 鉴定有问题,后面的操作就更离谱了。1997年,南博打了一份报告,叫《关于处理不够馆藏标准文物的报告》。报告批了。这批画就被“划拨调剂”给了江苏省文物总店。关键证据是一张“拨交证明”。上面签着三个人的名字:保管部主任钱锋、申请人凌波,还有院领导徐湖平。 现在被点名的前院长徐湖平,对着媒体说自己老了病了,退休快二十年什么都不知道。这事“没有经我手”。可他的亲笔签名就明明白白写在文件上。更绝的还在后面。媒体一查发现,徐湖平签那个文件的时候,身份可不简单。他当时是南京博物院的副院长。同时,他还是接收单位——江苏省文物总店的法定代表人。自己批准把东西从博物馆调出来,自己管的商店再收进去。这不就是自己和自己玩吗?这种完全自己人关起门来的操作,想干点啥都太容易了。 这套“魔术”变出来的结果,能惊掉你下巴。文物总店2001年的一张销售发票显示,《江南春》(当时叫《仿仇英山水卷》)被卖了。买主名字写的是“顾客”。价格是6800元。在必须实名登记的文物买卖里,写“顾客”两个字,这本身就不正常。 这场“贱卖”有多荒唐,另一幅画能证明。和《江南春》一起被处理掉的,还有一幅赵光辅的《双马图》。它也被说是“假画”。可这幅“假画”在2014年拍卖会上,拍出了230万元。从6800元到230万元。市场用真金白银告诉人们,这东西值钱。收藏家马未都说得很直白。就算它是仿作,能被大收藏家庞莱臣看中并收藏的高仿古画,它的研究价值和市场价值,也绝对不是几千块钱能打发的。这么大的价格差距,让人没法不怀疑当年“处理”它的真实目的到底是什么。 整件事里,最让人受不了的,是捐赠人和他的后代完全被蒙在鼓里。从60年代被说成假画,到90年代被处理,再到21世纪初被卖掉。三四十年过去了,庞家一点都不知道。去年,庞叔令因为拍卖的事找上门问,南博才写了个书面东西告诉她,画已经被“剔除”了。 博物馆搬出《民法典》。他们说东西的所有权已经归国家了,没有义务还。这话在法律条文上也许对。但它太冷了,一点人情都不讲。法律专家说得对。就算法律不强制,从道理和信任上说,博物馆在处理之前,先告诉捐赠人一声,问问人家要不要拿回去,这才是人该干的事。捐东西是出于信任。不是东西一交,就随便你们怎么折腾了。南博这么干,是把人家的真心踩地上了。 现在这事,早就不是一幅画真假的争论了。它像一面镜子,照出了我们文博系统在管东西上可能有的老毛病。鉴定环节可能不透明,处理程序可能有漏洞。像这种“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模式,更容易自己说了算,外面的人根本监督不了。 大家很生气,也很担心。人们害怕,如果“定为假画—低价处理—市场天价”这条路能随便走,那博物馆的库房还安全吗?今天吃亏的是庞家,明天会是谁?以后,谁还敢把家里代代相传的宝贝交给国家?伤一件文物,寒的是大家的心。塌的是整个行业的信誉。 现在,江苏省文旅厅已经牵头成立了工作专班。国家文物局也介入了调查。大家都在等。等一个清楚的真相。那5幅画到底去哪儿了?“顾客”到底是谁?当年的决定,是单纯的工作失误,还是有什么别的问题? 我们想要一次彻底、透明的调查。这个调查要能经得起时间的考验。这不光是给庞家一个说法。更是要把大家对文物保护的那点信任,给找回来。博物馆这个地方,不应该有任何见不得光的事情。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