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男子刚出狱第二天就被人当场“了结”,两声闷响,作恶者彻底没了下文。谁能忍?2

拾九观人间 2025-12-21 16:37:37

巴西男子刚出狱第二天就被人当场“了结”,两声闷响,作恶者彻底没了下文。谁能忍?20年前把9岁男孩折磨致死的畜生,当年判了52年,说要把牢底坐穿,结果凭“表现良好”20年就潇洒出狱,受害者家属连个通知都没接到。   清晨6点50分的巴西锡诺普市,圣莫尼卡社区的街道还浸在微凉的晨雾里。   殖民者埃尼奥·皮皮诺大道旁的酒店门口,几声沉闷的枪响突然划破宁静,像重物砸在潮湿的水泥地上,短促又刺耳。   正在附近清扫的环卫工愣在原地,手中的扫帚滑落,竹枝与地面摩擦出沙沙的声响。   刚走出酒店的若昂·费雷拉·达席尔瓦应声倒地,身上的旧外套沾满尘土,口袋里露出的半盒香烟滚落在地。   两名戴着帽子和口罩的袭击者迅速登上停在路边的车辆,消失在晨雾笼罩的街角,整个过程不过几十秒。   围观的人渐渐聚拢,有人拿出手机对准地面的血迹,却没人立刻拨号报警;有人低声议论,语气里没有惊讶,反倒藏着一丝复杂的释然。   这份异常的沉默,成了这起街头杀戮最耐人寻味的注脚,它不是对暴力的纵容,而是巴西民众对一起跨越二十年的伤痛事件,最直接的情感共鸣。   案发后当地媒体披露,20年前若昂被捕时,曾有近500名民众愤怒地试图冲进警局对他实施私刑,最终警方不得不将其转移关押。   如今两声枪响过后,围观者的沉默,不过是当年那份愤怒的延续,只是这份愤怒,早已被漫长的等待和失望磨成了无声的共情。   他们或许都想到了那个叫布鲁诺·阿帕雷西多·多斯桑托斯的9岁男孩,想到他2005年10月那个没能回家的下午。   他因性侵并杀害布鲁诺被判42年监禁,又因另一起猥亵儿童案加判10年,总计52年的刑期本应让他在监狱里度过余生。   但凭借服刑期间的“良好表现”,他在服刑20年后获得提前释放,还被纳入半自由监管体系。   可在民众和受害者家属心里,这样的“表现良好”根本无法抵消他犯下的罪孽。   布鲁诺被他诱骗到在建房屋后被赤裸着绑住双手,埋在一米深的浅坑中,衣物被仔细装在袋子里放在一旁。   警方后来在现场找到的,还有男孩攒了许久的弹珠,那是一个孩子对世界最纯粹的热爱,却成了罪恶的见证。   法律计算着他的服刑天数,人心却记着一个家庭破碎的瞬间;法律给了他改过自新的机会,人心却无法原谅夺走孩子生命的恶魔。   这种价值层面的对立,让街头的暴力事件成了必然的爆发,回溯整个事件的脉络,暴力的种子早已埋下,而制度的疏漏则让这颗种子最终破土而出。   2005年案件告破后,布鲁诺的家人曾以为正义终于降临,终于能睡个安稳觉。   他们从未想过,20年后会以这样猝不及防的方式“重逢”仇人,司法机关在决定提前释放若昂时,没有向他们发出任何书面通知,甚至连一通告知电话都没有。   对于这个早已被伤痛击碎的家庭来说,仇人突然重获自由的消息,不亚于又一次精神重创。   联合国相关研究指出,巴西刑事司法体系受葡萄牙殖民影响较深,长期存在“国家征用受害者冲突”的特点。   即案件的处理权完全掌握在司法机关手中,受害者往往只能作为控方证人参与诉讼,难以真正主导自身权益的保障。   尽管近年来巴西通过立法提升了受害者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但在减刑、假释等关键环节,受害者家属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仍缺乏硬性保障。   若昂的减刑流程由监狱提出建议、法院审理裁决,全程在司法机关内部完成,受害者家属被彻底排除在程序之外,这种制度性的忽视,成了悲剧发生的核心病灶。   放眼全球,被害人权利保障早已成为司法正义的重要组成部分,巴西自身也在探索恢复性司法实践,试图让受害者在冲突解决中拥有更多话语权。   但从这起案件来看,这些探索还远远不够,当一名重刑犯提前回归社会时,司法机关不能只关注其是否“改造合格”,更要考量受害者家庭的心理承受能力和安全保障。   至少在释放前,必须以书面形式明确通知受害者家属,告知释放时间、监管方式和后续安置计划。   针对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要联合社区制定避让方案和保护措施;同时为家属提供必要的心理辅导,帮他们梳理情绪、应对创伤。   这些看似微小的举措,却是填补制度漏洞、安抚人心的关键,将“强制通知”定为底线,赋予家属在减刑程序中的意见表达权,才能让司法程序真正兼顾法理与情理。   警方很快介入调查,监控视频清晰地记录下袭击者的身影,公众都知道,凶手迟早会被抓获。   司法的终极目标从来不是惩罚,而是修复被破坏的社会关系,让正义以被公众感知的方式实现。   愿布鲁诺的弹珠能被温柔安放,愿每个被伤害的家庭都能得到应有的尊重,愿下一次,制度能提前挡住那阵刺骨的冷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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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沙漠之心

沙漠之心

26
2025-12-22 11:15

西方司法最搞笑的是,替罪犯的权益考虑得面面俱到,仿佛国王坐牢似的。

旅行 回复 12-22 12:15
对的,只考虑罪犯的各种权利,完全不考虑被害人的权利,犯罪像一种荣誉

陈世轩辕

陈世轩辕

8
2025-12-22 10:04

主动且恶意杀人的直接枪毙,不用给机会(有冤屈仇恨另当别论,可以降低)

古越族

古越族

7
2025-12-22 13:34

这种人该用更毒手段整,生不如死。

陈世轩辕

陈世轩辕

7
2025-12-22 10:06

主动且恶意杀人的直接死刑,不用给机会悔过。(过失杀人或者有明确冤屈仇恨的另当别论)

东华森岳

东华森岳

4
2025-12-22 11:29

减刑是对死者的不公,应该学学美帝,直接判300年。

墨者

墨者

3
2025-12-22 12:53

为恶人脱罪是西方法律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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