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博物院这事处理很麻烦,根本没法说清。 说5幅画是赝品,两次鉴定听着挺权威,但按规矩得书面告知捐赠人吧?连人家要核验都晾着,最后靠法院调解书才进库房,这程序正义去哪儿了 更讽刺的是,被判定为“伪作”的仇英《江南春》,转头就现身拍卖场估价8800万,这哪儿像赝品的样子? 核心问题根本不是画真不真,而是博物馆不能拿着公众信任当挡箭牌。捐赠不是一捐了之,文物也不是单方面说处置就处置的私产。 公众要的不是模糊的“划拨调剂”,是清晰的去向;捐赠人要的不是冰冷的“伪作”结论,是被尊重的权利。 这事必须第三方介入查到底,不然以后谁还敢把传家宝贝捐给博物馆?你觉得拍卖场上的画和南博丢的是同一幅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