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71条条约中最致命的10条!每个国人都应铭记于心! 翻开《中外旧约章汇编》,清朝签订的3571条不平等条约,字字泣血、句句含泪!这10条更是直接将中国拖入半殖民地的深渊,至今读来仍令人义愤填膺! 《南京条约》(1842):中英首个不平等条约,割让香港岛,赔款2100万银元,这是中国近代史耻辱的开端! 《瑷珲条约》(1858):一次性割让黑龙江以北60多万平方公里土地,是俄国掠夺土地最疯狂的条约! 《北京条约》(1860):割让九龙司,增开天津为通商口岸,列强势力直逼华北,中国领土再次遭受重大损失! 《马关条约》(1895):割让台湾及澎湖列岛,赔款2亿两白银,日本得以设厂掠夺中国资源,瓜分狂潮席卷全国! 《辛丑条约》(1901):赔款9.8亿两(本息),拆除炮台,允许列强驻兵,清政府彻底沦为“洋人的朝廷”! 《望厦条约》(1844):美国率先获得军舰驻港权,“利益均沾”条款让列强纷纷瓜分特权! 《虎门条约》(1843):领事裁判权与片面最惠国待遇,使中国司法主权遭受严重践踏! 《天津条约》(1858):增开10处通商口岸,外国人可自由进入内地,侵略势力深入中国腹地! 《黄埔条约》(1844):法国获得传教权,教堂成为文化侵略和情报搜集的据点,对中国内政的干涉无孔不入! 《二十一条》(1915):日本妄图独占中国,攫取山东特权和南满利益,引发全国反日浪潮! 这些条约并非冰冷的文字,它们是山河破碎的见证,是百姓流离失所的根源!忘记历史就是背叛,点赞转发,让更多人铭记:弱国无外交,唯有国强民富,方能挺直腰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