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九江,一男子自愿报名参军,体检、政审和役前教育都顺利过关,成功进入部队。可就在部队为他办理军人保障卡时,系统却显示无法注册。一查才发现,这人原来是有“前科”的,这才知道他此前就因病被退回,而这一次就不止退回那么简单了,还被罚1万。 事情要从2024年征兵季说起。九江市某县一名男子刘某(化名),年近二十,身体条件看上去不错,主动前往当地兵役机关报名参军。 按照流程,他先后通过了体格检查、政治审查以及役前集中教育训练。无论是基础体能测试,还是思想表现评估,刘某都表现得较为积极,最终被确定为当年新兵,并顺利送往部队。 入伍初期,一切看似正常。刘某在新兵连期间训练态度认真,也未出现明显违纪行为。然而,在部队为新兵统一办理军人保障卡时,意外发生了。 负责登记的工作人员发现,系统多次提示“身份信息无法注册”,并显示该人员存在历史服役记录,信息被标注为“异常”。 这一情况立即引起部队重视。经进一步核查,发现刘某并非首次入伍。 数年前,他曾在另一支部队服役,但服役期间出现过较为严重的行为异常,包括情绪失控、意识模糊、短暂失语等状况。部队曾按规定将其送往军队指定医院接受专业检查。 根据当年的军队医院精神科鉴定结果,刘某被确诊为“分离转换性障碍”,也称“转换症”。 该病症属于精神心理功能障碍的一种,常在压力环境下诱发,可能出现运动、感觉或意识方面的异常表现。 军医认为,在高度纪律化、强对抗、强压力的军营环境中,该类病症存在明显复发风险,既不利于个人健康,也可能影响部队安全与训练秩序。 依照当时的相关规定,刘某被认定为不适合继续服役人员,随后办理了退役手续,退回原籍,并在系统中留下了完整的医学鉴定与退役记录。 问题的关键在于,刘某在此次重新报名参军时,并未如实向兵役机关申报自己曾经服役并因精神医学原因被退役的事实。 在填写《应征公民体格检查表》和相关承诺书时,他作出“无既往不适宜服役情形”的书面承诺,存在明显隐瞒行为。 部队在掌握相关事实后,第一时间向地方兵役机关进行了通报。经联合调查核实,确认刘某存在故意隐瞒重要服役史、骗取参军资格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军人登记与保障制度》等法律法规,相关部门依法启动处理程序。 最终,当地兵役机关依法作出处罚决定:刘某被立即作退兵处理,送回原籍;同时被纳入国家国防失信人员名单,记录其失信行为。 在行政处罚方面,刘某被处以人民币1万元罚款,并受到一系列联合惩戒措施,包括:两年内不得被录用为公务员;不得进入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就业。 限制出境旅行或境外工作;在惩戒期内不得复学或升学。 兵役机关相关负责人表示,依法服兵役既是公民的光荣义务,也是严肃的法律行为。征兵体检和政审制度,尤其是医学鉴定制度,直接关系到部队战斗力和官兵生命安全。 任何隐瞒病史、伪造信息、骗取入伍资格的行为,不仅违反诚信原则,也触碰了法律红线。 该负责人强调,对身体和心理条件不符合服役要求的人员,国家并非歧视或否定其个人价值,而是从保护个人健康和部队整体安全出发,作出的专业判断。 相反,明知不符合条件仍执意参军,甚至通过隐瞒、欺骗方式入伍,既可能对自身造成更大伤害,也会给部队管理和训练带来潜在风险。 事件曝光后,在当地引发了不小的讨论。 有网友表示理解刘某“想当兵、报效国家”的初衷,但也指出,军队不是靠“执念”就能进入的地方,制度和底线必须被尊重。 也有人提醒,心理健康问题同样属于重要的医学问题,不应被忽视或刻意回避。 目前,刘某已接受处罚并表示悔意。 当地兵役机关也借此案例,对适龄青年开展了一次针对性法治与征兵政策宣传,提醒广大应征青年如实申报个人情况,理性看待参军条件,共同维护征兵工作的严肃性和公平性。

用户10xxx32
如果错不是太问题,他想从军正明他已经走出正轨,为国家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