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为了一张写字台,未离成功,动迁时,赔了一套一室一厅。单位同事,是本地人,夫妻俩因妻子出轨导致感情破裂,协商离婚时,妻子考虑到女儿正读初中,想要家里的一张写字台,供女儿学习用,然而,同事以写字台是父母的遗传物为由,坚持不同意,就是为了这张写字台,婚未离成。二年后,房子动迁,由于妻子的户口也在这里,理所当然的也分了一套一室一厅。同事又不愿意了,写字台你拿走,房子不能给你,然而,此时的主动权就不在同事的身上了,官司打下来,法院判决妻子享有动迁房的分配权,可以分得一室一厅,同时,为了孩子的成长,写字台判给了妻子。我们都在嘲笑同事,为了女儿,你连一台写字台都不愿意给妻子这下好了,写字台没留下,又多赔了一套房子,亏大了。
这个婆婆才是人间清醒!自己的儿子和儿媳,10多年前就离婚了。离婚的原因很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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