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的李女士去年12月26日误转240万元给名字带“莹”的人,不巧的是对方是被执行人,还欠银行700万本金,所以账户被冻结。李女士的这笔钱是进去容易,出去难,快一年了还没有追回,目前她已提起异议之诉等待开庭。 这件事其实并不复杂,过程也清晰明了。李女士并非是执行人,她的财产和存款应该受到保护,虽然转到了被执行人的账户,并没有改变她的存款的合法性,事实说清楚之后,资金理应归还给李女士。我们设置那么的制度和条款,设置那么的多的防护网,都是为了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并不是为给合法权益制作障碍。 至于被执行人的事,那是银行与被执行之间的事,一码归一码,对付老赖,银行会有一系列的措施和方法,让他承担相应的代价。所以这事最后走到法律诉讼程序,实属不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