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法学院作为法律高地,更该守好“公开”底线,向社会公开捐赠资金来源和去向!北大国际法学院 为北大发声 项立刚、汤家凤博士及众多网友接连发声,要求北大法学院公开接受的捐赠资金及项目资金相关情况,核心关切直指资金来源、流向及使用合规性,这一诉求绝非无端质疑,而是契合法律规定与公众知情权的合理主张,身为顶尖法律学府,北大法学院更应带头依法公开,以透明回应期待。 依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第七条明确要求,高校财政性资金、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属于必须主动公开的范畴,无特殊情况不得隐瞒。无论是境内捐赠还是境外资助,只要进入高校账户用于办学相关活动,就该按规定披露核心信息,包括资金来源主体、具体用途、使用进度、审计结果等,这是高校的法定责任,不存在“可公开可不公开”的模糊空间。 公众的追问,本质是对学术公信力与国家安全的双重关切。北大法学院部分合作项目涉及境外资金,此类资金的使用不仅关乎捐赠财产的合规性,更关联学术研究方向是否契合国家利益、意识形态是否安全。即便部分捐赠协议存在保密条款,也需在法律框架内界定边界,不能以契约约定凌驾于法定公开义务之上,更不能以此为由回避公众监督——《办法》早已明确,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且无例外情形的信息外,均需依法公开,保密条款绝非“遮羞布”。 作为培养法律人才、深耕法律研究的高地,北大法学院理应是懂法、守法、用法的标杆。此前已有案例显示,高校接受大额捐赠时,核心信息公开是常态,既保障了公众知情权,也彰显了自身的合规底气。面对舆论关切,沉默或简单以“合规”搪塞远远不够,主动对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梳理捐赠资金及项目资金明细,分批次、分类型依法公开,才是回应质疑、守护学术公信力的正道。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高校信息公开的底线不容突破。期待北大法学院能扛起法律学府的责任担当,以公开透明的姿态晒出“资金账本”,既守住法定底线,也打消公众疑虑,为高校资金公开树立可借鉴的标杆,让学术研究在阳光下前行。政府信息公开 北大 为什么法学的观点价值观混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