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一男子杀妻,获判死缓 12月12日,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李某春

花间闻香的陶然者 2025-12-12 10:18:48

渭南一男子杀妻,获判死缓 12月12日,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李某春故意杀人案一审公开宣判,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李某春与被害人吴某莉系夫妻,在陕西白水县经营面馆。2024年6月起,因吴某莉网络交友不当,二人产生矛盾。9月4日,李某春酒后与吴某莉在面馆争执,殴打并向其浇灌常温面汤,致吴某莉呼吸道吸入面汤窒息死亡。 法院认为,李某春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但鉴于其有自首情节,被害人有一定责任,且他取得了被害人家属谅解,故从轻处罚。

0 阅读:13
花间闻香的陶然者

花间闻香的陶然者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