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女子生理期,丈夫强行和她发生了关系,事后,她看着满床的血,脑海里不断地浮现着,自己不停地被丈夫家暴,还经常在她的生理期,强行与她干这种事,她非常愤怒,她做出了一个决定,第二天,她在丈夫的饭里放了老鼠药,毒死了丈夫,她开始了27年的潜逃。 有网友表示: 女子应该学会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婚姻法应该加上在结婚时,民政部门有义务对婚姻双方进行法制教育,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双方的尊敬,对老人的赡养和对儿童的抚养对社会责任等对进行教育,让双方明确要用法律保护各自权益。这是农村不懂法的结果。 对此,大家怎么看呢?

谭勇
27年已经过了追诉时效,此案应适用追诉时效
哈哈大王 回复 12-12 14:07
[滑稽笑]好像有可能判死刑的案子,没有限制追诉期
用户10xxx84 回复 12-12 12:07
你对追诉期一知半解
秋飞
死无对证,谁知道当年她是不是正处经期,怕不是跟金莲一样,大郎吃药
用户10xxx06 回复 12-13 15:25
证据呢?听她说潘金莲也无罪
卿溪客 回复 用户10xxx06 12-13 15:59
你下去问男的不就清楚了[抠鼻]
衣袂飘飘
告他强奸不就完了[静静吃瓜]
卿溪客 回复 12-12 12:05
你以为能换婚的村很明理?[抠鼻]
紫菜蛋汤 回复 12-13 14:00
婚内强这个好难定义,证据难找
用户18xxx64
这女人命大,这么多次没感染死亡,有的女人一次就上天堂了。
131121462 回复 12-12 15:53
有的女人经期的时候欲望梗强烈!
心寒 回复 12-13 06:41
没事的。
黑色星期五
真出生啊,是个人都干不出这事
嘻嘻哈哈嗝 回复 12-12 17:41
死无对证而已。谁知道怎么一回事儿
用户10xxx15 回复 嘻嘻哈哈嗝 12-13 20:05
如果不是这样谁会杀人?换你你会轻易杀人吗?
韩干照夜白
人死了,活着的爱怎么说怎么说,死人还能爬起来反驳?
小风来Se
婚内强奸也要判刑的
用户43xxx83 回复 12-13 11:39
27年前哪有婚內强奸这一说
用户98xxx62 回复 12-13 14:44
国内qj基本不判。除非两个人在离婚等待期,并且明确已经分居。
用户17xxx29
男人都给这个恶毒的女人害死了,你对得起你嫂子?别人好心给你当嫂子,你却毒杀他哥哥,还说男人家暴你。
卿溪客 回复 12-12 12:07
为什么对不起,又不是她娶了嫂子。被卖了还要人对得起,要脸么[抠鼻]
lpr3876
杀人是事实,但是嘴巴说的,这不能是证据
9693963
还是不懂法啊,只要自首大概率也就10几年徒刑
用户10xxx71
潘金莲也申诉了是武大强了她,她才下药
用户91xxx26
死无对证,也就一面之词罢了
用户10xxx26
多学学法律维权吧,太可怜了
39欧阳成功
二十七年,除了老鼠药事实无法改变,可以捏造一千种理由!
到处走走
不结婚也有好处
法律咨询民事诉讼
死人是不会说话的,不排除是女人通奸害夫
朝轮
几十买来的
hshdhshd
女人的话也能信?
用户89xxx20
编,你继续编。
用户13xxx96
一面之词而已
用户15xxx48
死无对证了
飞鹰
这女的肯定有问题,不能相信一面之词
爱吃萝丝
死无对证,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吧,如果你是被卖过去的,娘家都不要你了,那我就信你
qoyiwy
没有互相理解包容!毒鸡汤好喝也活该了🌶
范先生
造谣成本还是低了
用户10xxx84
“换婚”是真恶心啊,给家里兄弟结婚当工具人用的,离不了,家里人都不会同意,反抗又打不过。只能说陋习与暴力带来苦果。
用户17xxx22
离婚不是更好吗
金牛
这是女人杀人后,最有效的逃罪谎言。
远处的风景
男人自己说的,最毒妇人心,打老婆的时候就不记得了。被嫁给个不喜欢的人,被打被强奸。弄死他不正常吗?要是男的呢,男的被讨厌的男人囚禁,暴打强暴,不想杀人吗?谁心里没有魔鬼?平时被道德,法律,底线约束。打的这么顺手,不是找死吗?就那么鄙视瞧不起女人,觉得怎么对待,都不会报复回去。自寻死路。
潇韵
有人认为过了追诉期就该没事,那罪大恶极的呢
哈哈大王 回复 12-12 14:21
死刑没有追诉期一说吧[开怀大笑]
背影儿
可以告婚内强奸啊,一样会判刑
weimingcai5
说不定女的在外面有别的男人,回来毒死了她老公
小康
有没有道德,还他么闯红灯?
荣少
干得好,说什么用法律程序的,你们有没想过根本行不通
金牛
这是女人杀人后,最有效的逃罪谎言(死无对证)
天不下雨是多云
蝎子尾巴毒蛇的牙,最毒不过妇人心
十三月大雨
27年前还没有婚内强奸的说法
用户14xxx11
领结婚照应该领驾照一样。进行看一些婚姻出事故的教育片,让双方怎样正确经营婚姻和家庭,安全驶到终点。
夜夜未尽兴
闯红灯[害羞]
用户11xxx89
法律是约束好人的,对坏人没用,等你走完法律程序,坏人也把你害死了,直接毒死他,更直接,这种人你不弄死他不然有一天也被他害死,逃了27年,总比27年前被他害死强多了
微尘
我以前的一位红颜知己,她姨妈来了也要求我行欢,被我愤然拒绝,从此后改了这恶习,愉快厮守了五年。
若你我不曾相遇
小便27年了,难道你是她本人,知道这么清楚
用户97xxx09
不致于下毒药吧!人命关天刹人偿命,除非是外人强奸属正当防卫
用户98xxx62
已经过了27年,这量刑过重了
江苏人生
死无对证,金莲也说大郎自己病死的
康康我的家
没文化真可怕,都不知道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权益
小火
冲动是魔鬼
用户10xxx17
没事了
用户10xxx00
正当防卫
洞庭飞鱼
@千问什么是换婚?
天网
你用杀人罪来证明你丈夫家暴强暴你,我小看你的狠劲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