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港,女子请客去饭店吃饭,结账后花了5607元,可她越想越不对劲,后来一看小票才发现,原本点餐时标价“118元一份”的石斑鱼结账时秒变“118元一斤”,直呼自己遇到了“标价刺客”。 这名女子姓邓,是当地一家小超市的店主,平时为人豪爽,朋友众多。 2025年10月,邓女士的超市生意突破预期,她特意约了12位亲友,选在市区一家口碑不错的海鲜饭店聚餐。 进店后,服务员递上电子点餐码,邓女士扫码后和亲友一起挑选菜品,特意点了店里的招牌石斑鱼。 她清晰记得,菜单上石斑鱼标注的是“118元/份”,还特意问了服务员分量,对方说足够3-4人食用,她才放心点了两份。 聚餐过程十分愉快,菜品口味也得到亲友认可,结账时邓女士没多想,扫码支付了5607元就带着大家离开了。 回家路上,有亲友随口问起花费,邓女士估算后觉得不对劲,平时类似规格的聚餐,顶多花3000多元。 她赶紧找出手机里的消费小票,逐行核对后发现,问题出在石斑鱼上,两份鱼竟然收费1062元。 小票上明确写着“石斑鱼 4.5斤×2份 118元/斤”,这和她点餐时看到的“118元/份”完全不符。 邓女士当即返回饭店找负责人理论,对方却坚称店里海鲜都是按斤收费,电子菜单标注的就是“118元/斤”,是她自己看错了。 邓女士要求查看点餐时的菜单截图,负责人表示系统已更新,无法调取当时的页面,只出示了当前的电子菜单。 更让她气愤的是,负责人态度强硬,说“消费已经完成,钱款概不退还”,还暗示她是想找茬。 争执无果后,邓女士意识到靠自己协商很难解决,当天就拨打了12315投诉举报电话,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情况。 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很快联系邓女士,详细记录了事情经过,告知她会在7个工作日内介入调查。 为了固定证据,邓女士联系了当时一起聚餐的亲友,大家都证明点餐时看到石斑鱼标注的是“118元/份”。 她还在社交平台分享了自己的遭遇,配上消费小票和与饭店的沟通记录,提醒大家点餐时多留意价格。 没想到帖子很快引发热议,不少网友留言说有过类似经历,有的是“时价”菜品没提前告知,有的是结账时莫名多了服务费。 有网友提醒邓女士,保留好所有凭证,根据《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商家这种行为可能涉嫌价格欺诈。 3天后,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来到涉事饭店检查,调取了店内的点餐系统后台数据和监控录像。 经查,该饭店的电子菜单在10月期间确实有过修改记录,邓女士聚餐当天,石斑鱼的标价确实是“118元/份”。 负责人面对证据无法抵赖,承认是店员操作失误,修改菜单时没及时同步,还试图以“按斤收费是行业惯例”搪塞。 市场监管部门当场责令饭店整改,要求其规范明码标价,对所有菜品价格进行核对,确保线上线下标价一致。 在监管部门的协调下,饭店负责人主动联系邓女士道歉,退还了多收的531元差价,还赠送了价值200元的就餐优惠券。 邓女士接受了道歉和退款,但提出希望饭店能公开向消费者致歉,避免其他人再遭遇类似情况。 随后,涉事饭店在门口张贴了致歉声明,承认存在价格标注不规范的问题,承诺今后严格遵守明码标价规定。 此事被当地媒体报道后,引起了市场监管部门的重视,针对餐饮行业明码标价问题,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检查。 检查期间,共排查餐饮单位320余家,发现并整改明码标价不规范问题56起,对3家涉嫌价格欺诈的饭店进行了罚款。 市场监管部门还发布了消费提醒,告知消费者点餐时要注意核对价格,遇到“标价刺客”要及时保留证据维权。 邓女士的经历也给身边人提了醒,亲友们聚餐时都会主动索要纸质菜单,结账时仔细核对小票,避免踩坑。 她自己也养成了习惯,每次在外消费,都会截图保存菜单或价签,遇到价格模糊的菜品,一定会当场问清楚。 有商家主动联系邓女士,邀请她担任“消费监督员”,帮忙检查店内的价格标注情况,她欣然答应。 她定期会去合作的餐饮商家查看,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帮助商家规范经营,也为消费者筑牢权益防线。 不少消费者受她影响,也开始主动关注餐饮价格问题,遇到违规情况不再沉默,积极向监管部门投诉。 当地餐饮行业的价格乱象明显减少,越来越多的商家开始重视明码标价,主动在菜单上标注清晰的价格和计量单位。 一些大型餐饮连锁品牌还推出了“价格透明承诺”,在店内显眼位置张贴价目表,接受消费者监督。 市场监管部门也建立了长效监管机制,通过日常巡查、随机抽查、线上监测等方式,持续规范餐饮行业价格行为。 信源:118一份的石斑鱼结账变118一斤,价格翻五倍,多花的钱该怎么要回?-新浪财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