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女的婚内跟别的男人好上了,那男的也有老婆,两人搞一起怀了孩子,产前她自己测的,孩子是情夫的,生下来了张嘴要2万块生育费,情夫不给,她直接告到法院去。 这女的心里门清,孩子谁的她知道,生之前测过,等孩子落地了才找男的要钱,2万块说多不多说少不少,男的一口回绝,不给,她就上法院,闹到最后法院让做鉴定,第三方机构查完了,孩子确实是那男的。 法院判下来,抚养费得给,孩子是你的跑不掉,但生育费没给她,理由也明白,婚内出轨这事她有错,想拿这笔钱没门,判决书一出来,网上吵翻了。 有人说这女的胆子够大,自己结着婚跟人家有妇之夫搞,还敢生孩子还敢告,也有人说男的更不是东西,玩完了不认账,孩子生下来想甩干净,评论区各说各的理,谁也说服不了谁。 法律这回站得挺稳,不构成重婚,抚养费该给就给,生育费你别想,过错在你自己身上,想两头都占便宜没这道理,判完了事儿算完,可留下的烂摊子还在那儿摆着。 这女的家里那个丈夫怎么想,孩子生下来了不是他的,这婚还过不过,那男的家里老婆知不知道,知道了会怎么闹,这些事法院管不着,得他们自己收拾。 两个家庭被这一出搅得稀烂,孩子生下来就带着一身债,抚养费判了能不能按时给,女的自己那个婚能不能保住,后面日子怎么熬,想想都够呛。 这事儿给人提个醒,婚内守不住底线,最后买单的不止你自己,家里那摊事全得跟着遭殃,孩子更无辜,一落地就背着这些破事,长大了怎么跟人解释。 你们觉得,这判决公平不公平。
